账号:
密码:
选择类型
出版社
代办站
普通会员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分类查询
综合查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购书指南
购物车
我的订单
征订单
存书架
小团购
二手书
优惠活动
关于我们
广东公布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教育新闻
广东公布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
李婧
2008-04-21 14:35:4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4月21日
不符合国家规定版式等技术标准的教材不得按课本上印制的零售价销售。
发行部门多收的价款必须在今年6月1日前退还
今年广东中小学春季教材零售价格已于近日公布,虽然与往年变化不大,但广东省物价局强调,不符合国家规定版式等技术标准的教材价格不得按课本上印制的零售价格销售,必须按此次发布的价格结算,而发行部门多收的价款必须在今年6月1日前退还。同时,省物价局提醒,凡是未经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物价局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群众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此次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了《广东省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含税零售价格表》(509种教材价格)、《广东省2008年春季版式标准不合格的中小学教材含税零售价格表》(35种教材价格)和《广东省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用书等含税零售价格备案表》,学生和家长可在该省物价网(www.gdpi.gov.cn)上查询具体价格。如以五年级英语教材为例,人民教育出版社原创、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印制的五年级英语(下)零售价为6.04元。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凡列入广东省《2008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的学生、教师用书以及音像学具等教学辅助资料零售价格,一律要在“广东省物价局中小学教材价格网上审批监管系统”进行申报或备案。发行部门与出版单位的教材结算价格,未备案的1~9年级教师用书、录音带、学具等教学辅助资料以印制的价格乘以0.959为基础计算;由于版式等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教材,其价格不得按课本上印制的零售价格结算,必须按此次公布的价格为基础计算;其余的教材以此次公布的零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发行部门未按规定多收的价款必须在今年6月1日前予以退还。(李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4月21日
本版责编:江蕾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全国大学出版社
北京
安徽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香港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澳门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台湾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
云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