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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版权贸易 推动中国文化创新发展走出去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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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新闻
大力开展版权贸易 推动中国文化创新发展走出去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 柳斌杰
2008-09-01 15:06:3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9月1日
内容提要
●版权贸易涉及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图书贸易,凡是文化产业中将版权作为买卖标的的交易都是版权贸易。
●发展版权贸易不单纯是“走出去”,它的功能和作用应包含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走出去”三个方面。
●我们要将版权贸易和版权创造联系在一起。
●版权贸易在我们国家还不是一个强势的行业,也没有建立成熟、完善的发展渠道,需要政府不断的支持。
●版权贸易实践中,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合资、合作、“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对于完全外向型版权产品的输出,可以打破国有资本界限,实施合资合作
。
“BIBF北京国际版权贸易研讨会”自1999年创办以来,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八届,现已成为在海内外版权贸易界具有品牌效应的专业会议,引起了国际、国内版权贸易界极大关注,对推进版权贸易的开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今天我讲的主题是“大力开展版权贸易,推动中国文化创新、发展、走出去”。以此作为主题,主要基于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版权贸易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指出版领域的版权贸易。除了技术创造发明之外,人类创造的许多智力成果都具有版权属性。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版权涵盖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娱乐表演、建筑外观、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多个领域。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版权就是为保护图书出版行业专门设置的一个权利,这是对版权概念的极大误解。事实上,版权保护涵盖了“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同样,版权贸易涉及的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图书贸易,凡是文化产业中将版权作为买卖标的的交易都是版权贸易,版权资源是这些贸易活动中最重要、最本质的经营资本。
第二,发展版权贸易不单纯是“走出去”,它的功能和作用应包含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走出去”三个方面。首先,版权贸易应着眼于推动文化创新。具有文化属性的行业都是最具创新特征的行业,而版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尊重知识、尊重劳动、激励创新,实施版权贸易就是把精神创造变成物质财富,由此推动文化的创新。其次,版权贸易可以推动经济发展。版权贸易是开拓知识产品市场的重要途径,通过版权贸易丰富版权产品,繁荣文化市场,促进对版权产品的消费,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三,版权贸易对促进文化“走出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化“走出去”是当前我们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在文化产品贸易不畅的情况下,我们要依托版权贸易独特的优势和形式,借助国外的文化企业、文化市场,传播中华文化,推动文化“走出去”。
全面了解《著作权法》对版权涵盖范围的定义,转变对版权贸易功能的认识,深刻理解版权贸易在推动文化创造、发展、走出去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意义重大。这样看问题,我们的视野就会更开拓一些,就不会仅仅局限在图书贸易这一方面,也不仅仅局限于“走出去”这一种方式。下面,我就版权贸易的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
我国版权贸易工作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
中国的版权贸易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没有改革开放也就没有版权贸易。第一,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条件下的文化不是一种市场产品;第二,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版权国际交流的市场,版权贸易也无从谈起,所以它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中国没有版权的概念,也没有出现版权贸易活动,更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上世纪80年代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当时的中央领导同志非常重视外国领导人有关建立版权制度的建议,研究决定在中国建立版权制度。从此版权立法和理论研究工作开始起步。实践中,一些出版单位开始与我国港、澳、台地区,接着就是同西方的一些国家进行合作。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国制定出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法律,一些出版单位与我国港、澳、台以及西方的出版商之间的版权贸易活动也日益增多。1992年,我国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以后,中国实现了在版权制度上和国际社会的接轨。随着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我们整个版权制度的建立和版权贸易的发展不断加快,版权贸易的法制环境不断完善,各出版单位对版权贸易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实力逐步增强,版权贸易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国的版权贸易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版权贸易逆差在逐步缩小。1995年到2007年,我国引进的图书版权总量是98704项,输出总量是12731项,而2007年引进的图书版权数量是10255项,输出图书版权数量是2571项,引进输出比例从15∶1降到了4∶1。同时,电影、电视剧、音像制品、软件等其他领域的版权贸易活动也活跃起来,成果逐步显现,这就意味着这个领域的版权贸易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二是版权贸易范围在不断扩大。首先,参与版权贸易的主体越来越多,开展国际版权贸易的出版机构越来越多,参与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的单位越来越多,形成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版权贸易品牌也越来越多。其次,内容也在扩大。版权贸易产品从以前的语言教材、中医图书等,逐渐扩大到了传统文化和当代中国的各种文化产品,并进一步拓展到当代中国的学术著作、文艺作品等。近几年在国外受欢迎的中国版权产品已经由传统作品逐步转向现代的文化产品,这都是版权贸易范围扩大的成果。
三是版权贸易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对于开展版权贸易的政策越来越有利,思路越来越明晰,市场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我们提倡的文化多样化,已经成为我国文化政策上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并列的一个方针。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年初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开放的心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版权贸易和文化政策是密切相关的,尊重文化差异,包容文化多样,贸易的范围就会扩大,贸易环境就会越来越宽松。
四是认识上不断深化,越来越重视版权贸易对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作用。文化的价值实现在于传播,文化不传播就失去了其价值属性。通过版权贸易的方式传播文化,用市场化的方法推广文化,已经成为共识。十年前看到外国人写的《文化是一个好生意》的书,中国人会发笑,不知道文化为什么是好生意。现在我们真正认识到了,文化确实是一个好生意。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十七大又提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正是我们对文化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由于我国开展版权贸易起步较晚、起点不高,出版单位在进行贸易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数量少。目前我国的版权贸易数量与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文化积淀的文化大国不相称,也与我国在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地位不相符。在国际上,一些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国家,如新西兰,其文化产品、文化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产生很大的国际影响力,受到世人尊重。而我们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文明古国,在文化方面的国际影响力还不大,这与我们版权贸易开展程度不高有很大关系。
二是质量低。联合国文化发展报告每年都会公布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100个人和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100本书,早些年我们有过孔子和《论语》,但近年来没有再出现,这说明我们输出的文化质量不高。一直以来,我们输出最多的是以介绍中国历史的经典《论语》、《孙子兵法》等作品为主,也有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包括中医药方面的,还有就是语言方面的,而高科技类以及能够反映中国时代风貌的作品不多,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何让中国对世界文化产生重要影响,版权输出作品的质量非常关键。
三是非常态。目前,我国版权贸易的形式往往是集中在书市、书展等活动中,市场、资本、人才、体制还有待完善,没有形成贸易常态化的模式。近几年,我们90%以上版权贸易合同是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法兰克福书展等展会上订立的。贸易应该常态化,不应当是赶集式的,版权贸易也不例外。怎样建设一个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面向世界开展版权贸易的平台,如何将版权贸易常态化,是我们亟待需要研究的问题。
版权贸易是关系文化创新、发展、走出去的战略问题,而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
为什么它是一个战略问题?我想版权贸易首先能够繁荣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繁荣文化;其次,能够促进创新,版权贸易是对知识的尊重、对人才的尊重,是精神创造和物质价值的纽带。通过版权贸易,扩大对外市场,能够带动发展,也是“走出去”的一个重要的渠道。所以,既然涉及繁荣市场、带动创新、推动发展、促进“走出去”,当然就是一个战略问题,而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因此,我认为它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积极开展版权贸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
当今时代,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新闻出版业和整个版权产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和根本目的。大力开展版权贸易,不断引进优秀文化产品,丰富我国版权贸易市场,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越来越多的优秀的文化成果。
第二,积极开展版权贸易,是壮大我国版权相关产业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通过版权贸易这个形式,使我们有实力的出版企业能够得到更进一步发展,使我们优秀的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能够找到自己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整个中华民族文化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文化是在竞争中发展的,不靠竞争力、不靠文化自身的影响力,强迫别人接受你的文化是做不到的。有数据表明,2005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利润达到了1108亿美元,居美国各行业出口产值之首,甚至超过了汽车、航天等传统产业。美国电影协会主席瓦伦蒂说:“知识产权是美国最有价值的出口产品,也是全世界最需要的美国产品。”国际版权贸易发展之所以如此迅速,一是由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各国的文化交流异常活跃,为版权贸易繁荣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二是版权贸易的发展为版权产品的多样化开发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条件,使得一国的版权资源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充分发掘和流通;三是版权贸易实质上是版权产品价值的延伸开发,能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
第三,从战略上讲,中国的版权贸易大规模发展,会改变世界文化生态,更进一步实现全球文化多样性。
当前,我国在文化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还不是很强,对世界文化的影响还很有限,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依旧处于强势地位。但是,在当今世界一种文化取代另外一种文化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文化多样性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共识。通过版权贸易,全面提升中国文化在世界舞台的影响力,改变世界文化发展生态,发展文化多样性,构建和谐世界,是中国文化对世界文化的重要贡献。
因此,大家不要把版权贸易当成一般问题看待,而要当成战略问题研究。
切实加强版权贸易工作,全方位推动版权贸易走上新台阶
推动我国版权贸易全方位上一个台阶,就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的共同努力。造就国际性的平台,产生世界性的影响,以进一步打开局面,这是我们现在研究的重点。主要涉及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前不久,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内外新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一件大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国家的战略目标。强调要“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如果说版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智力资源和智力创新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那么版权贸易就是充分挖掘版权潜在价值,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商品化、产业化的基本载体和重要途径,是版权创作与使用的桥梁,是作品生产与作品传播的纽带。表面上看,版权贸易是一个市场贸易行为,但实质上关系到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方面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版权贸易工作的开展。
二是认真实施国家有关版权创造工程。
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建立了各种基金来扶持文化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如国家出版基金、文化创意产业基金、国家科学技术著作出版基金等,用于鼓励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我们要将版权贸易和版权创造联系在一起。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创作出质量高、品质好、有较高文化品位、具有世界影响的好作品,为开展版权贸易打好基础,通过版权贸易途径将这些作品推向世界。另一方面,就是要建设能够覆盖世界市场的传播渠道。我们实施的“中国图书走出去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等一系列文化输出渠道工程就是为了向世界推广版权创作工程的成果。因此,抓产品、抓渠道都是认真实施国家有关版权创造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组织好,实施好。
三是打造版权贸易大平台。
首先,我们要培育几个中国一流、世界知名,且具常态化的版权贸易市场,包括国家级市场、地区级市场和专业领域的交易市场,通过这些品牌市场集中展示中国的版权产品。其次,要完善围绕版权贸易的配套服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扶持版权代理机构的发展,加速我国的版权中介机构、经纪人和代理人队伍建设,为版权贸易活动提供支撑。要依托较发达省市的版权资源优势建设版权贸易中心,为版权贸易活动提供经常性载体。第三,我们要继续有效利用国际书展这一平台,这是中国版权贸易的主要场所。目前,我们要通过政府支持的形式,扶持出版单位参与法兰克福、莫斯科、香港等国际书展,争取在每一个书展上都有所收获,不仅有引进,更主要的是有输出。我们还要全力办好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在政策上,我们要逐步放宽,不限于只是国有出版单位展示交易,将来要吸收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展示交易,扩大范围,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在思想上要进一步解放,工作上要进一步拓宽领域,凡是好的创造和创意,我们都要提供平台,提供渠道。现在民营出版公司,大多数侧重于引进,引进畅销书,买版号、买书号,进行体制外的非法出版活动。要逐步地把它纳入正常贸易轨道,要用机制解决体制内外的衔接问题,解决非市场行为和市场行为的接轨问题。因此,我们要把版权贸易平台向多种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开放,发挥他们的经营活力,进一步繁荣版权贸易市场。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版权贸易在我们国家还不是一个强势的行业,也没有建立成熟、完善的发展渠道,需要政府不断的支持。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支持版权贸易活动。中央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如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税收减免政策及相关激励机制、支持重点出版企业申办出口权,协调国内金融机构为外向型出版企业、工程项目加快发展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等。北京、上海等地也陆续对计划和正在建设中的版权贸易基地,给予土地使用、资金和体制等多个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今后,政府还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和广度,企业、文化生产单位也应善于利用政府的这些扶持政策,促进版权贸易的健康发展。
五是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体系是开展版权贸易的重要保障。首先,我们要加快完善与版权贸易有关的立法工作,特别是作品自愿登记和合同备案制度,为版权贸易活动提供更为全面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其次,我们要普遍实行完善代理制,给著作权人一个可靠的服务体系,让他们安心创造。第三,要积极探索建立版权评估体系,完善质押合同登记等制度,为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维护相关权利人的权益提供保障。第四,要建立覆盖全面、数字准确的版权贸易统计体系,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版权贸易工作大局的能力。统计工作要进一步覆盖全面,力求准确,做到扎扎实实。
六是打破旧体制,解放生产力。
版权贸易要发展,就不能拘泥于现有的条条框框,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版权贸易活动。在实践中,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合资、合作、“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充分利用国外的市场和渠道,到国外投资、办报、办刊、办出版。对于完全外向型版权产品的输出,可以打破国有资本界限,实施合资合作。总之,国际版权贸易合作的主体应是多元的,我们应为繁荣版权贸易市场的国有和民营主体在体制上创造更好的环境。
以上是从政府层面提出的促进版权贸易发展的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当然企业有企业的规划,中介有中介的职责,大家上下齐心协力,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促进版权贸易再上新台阶,打开新局面。如果我们还在这些方面没有共识,还在各行其是,多而不强,散而无力,甚至被国外一些企业利用,各个击破,自己杀价,降低自己的知识价值,就会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这也是值得重视的。希望大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照国际贸易的规则,不断地总结提高,把版权贸易的特殊性和一般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律认识好、掌握好、利用好。与时俱进,敢于创新,共同为推动中华文化的创新、发展与“走出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本文为作者于2008年6月26日在2008BIBF国际版权贸易研讨会上的演讲。本报发表时略有删节)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9月1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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