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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关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的几点意见(摘要)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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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关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的几点意见(摘要)
2009-05-25 15:08:4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5月25日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
 ◆依托强社加快组建中国教育、科技、卫生医药、财经等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公司,使之成为中国出版业的“航空母舰”和战略投资者。
 ◆撤销或注销一批管理不善、方向不清、业务不实、经营无力的出版社。
 ◆2009年完成80家出版社转企改制的任务,2010年完成剩余68家出版社的转企改制任务,2010年12月基本结束中央各部门各单位148家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工作。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对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上全面改革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闻出版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对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行了大胆探索,突破了体制机制改革的难点,创造性地解决了改革过程中的一系列难题,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经过几年努力,一大批经营性出版发行单位转制为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走上了市场化、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的路子。截止到2009年5月,先后组建了26家省级出版集团公司,24家国有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全国512家经营性图书出版社中已有263家完成转制的阶段性任务,其中103家高校出版社已完成或正在转制的86家,余下17家将在2009年年底完成转制;268家地方出版社,已完成转制149家,其余正在转制之中,将于2009年年底全部完成转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也有28家完成了转制任务,其中包括中国出版界最有名的百年老店。组建报刊集团51家,上千种经营性报刊已完成转制。跨地区兼并重组迈出实质性步伐,江苏和海南、四川和贵州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分别组建了跨省的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出版集团公司与和平出版社联合重组,吉林出版集团公司与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进行战略重组,都是成功的范例。扩大了融资渠道,11家出版、发行、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境内外上市,净融资240多亿元,增加了出版业的资本实力。
 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要求,我们总结了从试点到全面深化的经验,认为有条件加快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步伐。针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问题,中央发出了中办发〔2009〕16号文件,对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的体制改革作出了统一部署,并成立了由刘云山同志、刘延东同志领导的专门小组,组织实施,这是中央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也体现了党中央对出版社改革的高度重视。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作为我国新闻出版领域里的“国家队”,集合了众多优良的出版资源,集聚了出类拔萃的出版人才,多年来,生产了大批优秀的出版物,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社的事业体制严重制约了出版业的发展,存在着数量多,小而全,资源分散、重复出版,实力不强、活力不足等问题。因为体制妨碍了个人发挥才能,一些出版社的编辑人员“社内应付职业,社外大干事业”,把好的选题、资源带到民营工作室,由此导致不少出版社处于亏损状态,有的甚至依靠权力摊派、行政救济、买卖书号生存。这种状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与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传播手段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因而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经过30年改革开放洗礼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能够理解中央的决策,认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

 把握改革的总方向
 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抓住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这个中心环节,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广大出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我国出版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明确改革的重点
 完成148家出版社转企改制的任务,整合出版资源,调整企业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出版社的竞争能力。

 重组大型出版集团公司
 要加快培育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能代表国家水准的出版传媒集团公司。依托强社加快组建中国教育、科技、卫生医药、财经等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公司,使之成为中国出版业的“航空母舰”和战略投资者。

 撤销或注销一批管理不善、方向不清、业务不实、经营无力的出版社
 对于资不抵债、方向不正、管理不力、主管单位不再想办的出版社给予撤销或托管,人员债务按有关政策处理。对于2010年年底仍不能完成转制的出版社给予注销,善后事宜由主管单位自行负责。

 具体的时间表
 2009年完成80家出版社转企改制的任务,2010年完成剩余68家出版社的转企改制任务,2010年12月基本结束中央各部门各单位148家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工作。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改革的工作安排
 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下发《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成立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在刘云山同志、刘延东同志的直接领导下,此项工作即已展开。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有若干项工作已经或陆续进行。

 成立机构
 经中央批准,正式成立了以刘云山同志为组长、刘延东同志为副组长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已于5月6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

 摸底调查
 2009年3月起,在过去调研的基础上,再一次组织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148家出版社的摸底调查。通过调查,弄清了各出版社的转制准备、资产状况、经营情况、人员情况以及社办报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等基本情况,为转制方案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动员部署
 由领导小组召开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中央文件精神,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请刘云山同志、刘延东同志作重要讲话。参加人员为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出版社主要负责人。会议之后,各主管部门、各出版社还要层层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改革。

 制定规程
 2009年5月,制定下发《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工作基本规程》,明确转制方案的内容要求、报送审批程序以及转制工作中的有关工作要求,指导、规范出版社转制工作。

 培训人员
 2009年6月初,对出版社领导和改革骨干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培训工作拟分批次进行,参加人员为出版社主要负责人以及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

 落实政策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以及其他文件中所提到的针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改制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于个别出版社存在的特殊问题和困难,将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落实。

 审批方案
 对于列入2009年转制名单的出版社,要求2009年8月底前报送转制方案;对于列入2010年转制名单的出版社,要求2009年年底前报送转制方案。方案要经过充分讨论,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督促检查
 方案批准后即刻组织实施。2009年12月以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对第一批转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于列入第一批名单而未能按时完成转制任务的出版社进行重点检查,明确进度、限期完成。2010年10月以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对第二批转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出版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版社转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对情况复杂的出版社要给予及时指导和帮助。

 总结交流
 定期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交流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2011年年初,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中央。

 深化改革
 转企改制只是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转制后的出版社要继续深化内部机制改革,进一步抓住转企改制的机遇,联合重组,推进公司制股份制的改造,重构中国出版业的新格局,做大做强中国出版产业,参与国际出版市场的竞争,带动中国文化“走出去”。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改革主要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主要工作

20092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下发《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成立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093月起

在过去调研的基础上,再一次组织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148家出版社的摸底调查

20095

召开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

20095

制定下发《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工作基本规程》

20096月初

对出版社领导和改革骨干进行集中培训

20098月底前

列入2009年转制名单的出版社报送转制方案

2009年年底前

列入2010年转制名单的出版社报送转制方案

200912月后

领导小组组织对第一批转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明确进度、限期完成

201010月后

领导小组组织对第二批转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11年年初

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资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和财教〔2008〕256号文件执行。出版社转制前占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经核实后划给出版社继续使用。
 ◆财务:转制后的出版社在经济上与原主管主办单位必须脱钩。由于出版社转制造成部门、单位津补贴资金来源减少的,由财政部给予解决。转制前享有财政经费支持的出版社,转制后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拨付。
 ◆人员:出版社体制改革不搞下岗再就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自愿选择一次的基本精神,做好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出版社转制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税收:中央在税收上给了多项政策优惠,对转制出版社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房产税、免征增值税、免征进出口税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关系:由中央和地方出版集团公司联合重组的,主管主办单位关系随产权关系变更;跨部门组建出版集团公司的,按照资本结构和业务重点,重新确定主管主办单位;同一部级单位主管的出版社组建集团公司或只有一个出版公司的,主管主办关系暂时不变。
 ◆退出:对不具备资产、人才等市场准入条件,严重亏损且无市场生存能力或主管主办单位不愿意再保留建制的出版社,可以在转制前退出。主管主办单位不愿再办而出版社希望转制保留的,可以申请托管。有些部门单位编辑事务多,可以在机关内部设立编辑机构,原出版社出版权注销。

 政策是推动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强大杠杆。各部门各单位在推动出版社转制过程中始终要把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作为重要保证,要把政策讲深讲透,要把政策用足用活,要用政策解除职工群众的疑虑,发挥政策的威力。

 要深入学习宣讲中央出台的改革政策
 适用这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政策主要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还有中宣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优惠政策的文件。这些政策导向明确、含金量高,以人为本、齐全配套,能够解决转制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能够使转制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出阵、科学发展、做大做强。

 资产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和财教〔2008〕256号文件执行。出版社转制前占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经核实后划给出版社继续使用;出版社使用的土地房屋,评估划转作为国家资本金注入出版社;一次性核销出版社不良资产、不良债务、历年形成的库存积压,优化出版社的资产结构。出版社提供给机关、单位的房产、汽车、资金等,要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协商处理,可以退还、入股或另立合同。

 财务政策
 改制后的出版集团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由财政部履行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转制后的单个出版社,资产财务关系暂由原主管主办单位代管。转制后的出版社在经济上与原主管主办单位必须脱钩,原来以各种名义上缴主管主办单位的税后利润一律不再上缴。由于出版社转制造成部门、单位津补贴资金来源减少的,由财政部给予解决。转制前享有财政经费支持的出版社,转制后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拨付,并且要加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出版企业的支持力度。

 人员政策
 出版社体制改革不搞下岗再就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自愿选择一次的基本精神,做好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单位,由主管单位协助制定人员分流方案。出版社转制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建立新的社保体系。由于中央和各有关部门、北京市的支持,这次改革社保方面给了最大的优惠:即转制单位及其职工,从2010年7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纳20%,职工缴纳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7月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转制前离退休、转制后5年内退休、2015年7月1日后退休的职工养老保险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利益。

 税收政策
 为了扶持转制后的出版社加快发展,中央在税收上给了多项政策优惠,给出版社的改革发展以巨大支持。国办〔2008〕114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发的财税〔2009〕31号、34号文件等都对转制出版社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房产税、免征增值税、免征进出口税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等于给企业注入了强大的物质力量。

 行政关系
 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要求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不能办企业的规定,本应是转制、脱钩一次完成。但考虑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的实际情况,中央规定按三种情况处理:一是由中央和地方出版集团公司联合重组的(即出版社进其他集团的),主管主办单位关系随产权关系变更;二是跨部门组建出版集团公司的,按照资本结构和业务重点,重新确定主管主办单位;三是同一部级单位主管的出版社组建集团公司或只有一个出版公司的,主管主办关系暂时不变,要继续履行好管导向、管干部的政治责任。

 退出政策
 对不具备资产、人才等市场准入条件,严重亏损且无市场生存能力或主管主办单位不愿意再保留建制的出版社,可以在转制前退出。退出由出版社或主管主办单位申请,报经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编办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并做好资产财务清算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主管主办单位不愿再办而出版社希望转制保留的,可以申请托管,与主管主办单位脱钩,由新闻出版总署指定托管公司,负责它的转制工作。有些部门单位编辑事务多,认为有必要保留一些事业性编辑人员的,可以在机关内部设立编辑机构,保留人员,原出版社出版权注销。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
 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是中央的重大部署,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需要116家主管部门和10多家相关部门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更需要相关出版单位和广大职工密切配合,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周密的转制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改革的组织保障。为了确保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此项任务,中央已经成立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的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领导所属出版社的体制改革工作。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要成立体制改革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定和落实出版社体制改革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依据中央精神,抓好方案制定
 科学的改革方案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基础。为指导转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下发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工作基本规程》,明确了制定转制方案的要求、报送审批程序以及转制工作中涉及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人员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注销事业法人登记、工商注册等转制环节的有关工作程序。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可以参照规程要求,在学习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动员群众,与主管主办部门加强协商研究,制定好自身改革方案,安排好工作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抓好思想发动,培训改革骨干
 要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精神,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引导群众,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这是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同时要抓好改革骨干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6月初,分批组织对有关出版社负责同志及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和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各单位各部门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其他配套政策,目的就是让大家准确把握和领会中央关于出版社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及如何用好用足这些优惠政策。同时,按照中央关于“鼓励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改革的具体政策,切实推动所属出版社的转制工作”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于鼓励和支持所属出版社的改革和发展,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各项纪律
 为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除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抓落实、抓检查之外,各主管部门领导对于所属出版社的改革工作也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工抓,责任部门要专人抓,加强对出版社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转制中的实际问题。要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要提出批评,推动出版社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政治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组织上要讲原则讲纪律,令行禁止,不做不利于改革开放的事;严格财经纪律,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出版社各种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严禁转移资产、私分钱物、铺张浪费等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发生。各种违纪问题和腐败行为,一经发现都要严肃处理。这一点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事先讲明确,大家共同遵守。
 中央决策正确,大政方针已定,我们的任务就是狠抓落实。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贯彻好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刘云山同志、刘延东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党中央交给我们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任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这是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5月21日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本报有删节)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5月25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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