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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权争夺战火升级 - 数字出版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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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
电子版权争夺战火升级
作者:吴雨珊
2010-08-09 11:11:53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8月9日
作家经纪人直接向亚马逊出售电子书的做法,使其与出版商的关系从合作走向竞争。
英国著名作家经纪人公司维列(The Wylie Agency)近日宣布成立数字出版公司,并将20种重版电子书通过亚马逊独家销售。这意味着该公司将跨过传统出版社,直接向零售商出售电子书。此举立刻引发了各大出版集团的强烈反对。
据悉,维列版权代理公司的这家数字出版公司名为奥德赛编辑部(Odyssey Editions),首次推出20种重版电子书。目前,维列已经与亚马逊签订了两年的合同。这20种电子书的纸质书版权大多在企鹅、兰登书屋、哈珀·柯林斯等大型出版集团手中。维列的此项举动,无疑惹怒了这些出版巨头,关于电子版权的归属及版税分成的问题,也再一次摆到众多出版人面前。
电子版权究竟归谁所有
对于维列的此项举动,兰登书屋的态度最为强硬。该公司发表声明称:“维列公司的此项举动,使其角色从兰登书屋的合作伙伴变成了竞争对手。如果目前的状况不能得到改变,兰登书屋将不会再与维列进行任何新的版权合作。”在维列此次公布的20种重版书名单中,有4位作者的作品纸质书版权属于兰登书屋。而就在不久前,兰登书屋发表声明称,由于很多重版书在签订版权合同时尚未出现电子版权这个概念,所以在版权合同中未注明电子版权归属的重版书作者,其电子版权都默认归兰登书屋所有。
兰登书屋还表示,他们已经向亚马逊提出抗议,指责其在未获得兰登书屋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与维列合作销售兰登书屋旗下作者的电子书。
而处于风口浪尖的维列公司并未对此做出过多回应,仅表示对兰登书屋的决定表示震惊,并称“需要思考一段时间再做回应”。
另外,这20种电子书中有多部作品的纸质书版权在企鹅集团的手中。尽管企鹅并未对此发表评论,但有消息称,企鹅首席执行官约翰·马金森决定,如果作者不授予电子版权,企鹅将不会出版该作者的图书。目前这项决定已获得了其母公司培生集团的支持。马金森还表示,在电子版税的分成上,还需要进行进一步讨论。
布鲁姆斯伯利出版社也表示,经纪人不应跨过出版商的环节,直接销售电子书。该公司掌门人理查德·查金表示,重版书的电子版权是其整体版权的一部分,应该经过授权、内容的编辑、设计、营销等各个环节再销售,而且应该与纸质版一起,共同计算销量及版税收益等。查金说:“将纸质书与电子书割裂开是错误的,而且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经纪人的意见则与出版社相反。大部分经纪人都表示,他们有权做任何他们认为对作者有利的决定,当然也包括直接出版电子书。同时,经纪人也认为,电子版权和纸质版权本来就可以分开经营,维列的做法并无不妥。
是否有利于广泛传播
哈珀·柯林斯集团首席执行官维多利亚·巴斯雷表示,维列此举的唯一受益者是亚马逊。目前,这20种电子书中有3部作品的纸质版权在哈珀·柯林斯出版社手中,包括《拉斯维加斯的的苦恼》(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赤裸的与死亡的》(The Naked and the Dead)和《爱情药品》(Love Medicine)。巴斯雷强调:“哈珀·柯林斯会尽力保护作者的版权及利益,并尽力确保他们的作品能够被尽可能多的读者了解。而维列公司的举动,使亚马逊成为唯一的受益者。”
麦克米伦集团(美国)首席执行官约翰·塞根特则在博客中说:“代理商和出版商的角色变得模糊,这会带来很多问题,维列有权利启动出版业务。”但他强调,维列将其电子书给一家零售商独家销售,令他“胆寒”。塞根特说:“这对作家、插画师、出版社以及其他图书零售商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对于任何一个认为图书应该被更广泛传播的人来说,这都是个坏消息。
零售书店对维列的此举也颇为不满。著名连锁书店瓦特斯通集团电子商务负责人大卫·科恩表示:“如果许多优秀作家的作品只能以这种局限的方式呈现,我感到很失望。这既不利于市场的发展,也不会给读者带来好处。”
兰登书屋新闻发言人斯托特·阿伯姆说:“我们已经收到了来自大小零售商的反馈。他们多年来一直努力销售兰登书屋的纸质书,但维列的举动使他们大受影响。他们觉得被剥夺了销售电子书的权利,也就无法再以同样的热情销售这些作家的纸质书。这对作家、他们的经纪人和出版人来说,都很不利。”
电子版权分成究竟几何
实际上,维列公司之所以直接销售电子书,原因之一是其对电子书的版税分成不满。此前,该公司曾表示,目前25%的版税分成对作家来说过低。
英国作家经纪人协会负责人安托尼·戈夫说:“几乎所有的经纪人都认为,我们有权将电子版权和纸质版权分开经营,但是很多人并没有这么做。我们普遍认为,25%的电子书版权标准是不公平的,因此向出版社施压,要求提高版税标准。维列的此次举动就是一个信号,也是对出版人的警告,但我并不认为这种行为会被广泛效仿。”
LAW经纪人公司市场总监费力帕·米内斯则对维列的做法表示赞赏,她认为,维列此举将矛盾摆到台前,使经纪人能够与出版社进行更有效的谈判。联合经纪人公司的文学经纪人西蒙·吐温表示,出版社才是电子书的最好归属。他说:“我们一直不断追求的就是如何为作者赢得更多的利益。随着行业的发展,整个行业的规则都会变得更加复杂。维列的做法并不是坏事,它使得整个行业都关注这个问题。”
罗吉斯公司的作家经纪人大卫·米勒说:“经纪人就是经纪人,而不是出版商。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作者的版权,并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但是,在现在的数字化环境下,我们有了很多新的机会。经纪人也必须思考如何通过新的方式为作家争取更多利益,同时吸引新的读者。”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8月9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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