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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之中的奋战--探索数字出版版权解决之途 - 数字出版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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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
乱象之中的奋战--探索数字出版版权解决之途
记者:赵晶
2011-01-21 16:24:02 来源:《新华书目报》2011年1月20日
“要增强版权机制,突破版权途径,现在电子书的人对版权不感兴趣,数字出版侵权现象太严重,另外授权了拿不到稿酬,我有好几本小说都在网络上销售,我到现在没有收到一分钱稿费,我也不知道到底没有人阅读还是没有盈利模式。作者对网络版权失去信心,不感兴趣。网络免费阅读太多,包括连载、转载、博客,著作权人对授权也缺乏信心。手持阅读器使用著作权没有规范的标准,现在说是跟出版社是二八开,那么跟作者怎么不一样?所以必须让著作权人受益。”这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先生在2011年中国电子书产业峰会上的发言,从他的发言中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国内数字出版发展过程中纠结着的版权问题,已经成为某种意义上制约数字出版发展的障碍。
数字版权归属不清
继Google图书馆计划引起轩然大波之后,2010年百度文库再次“戳痛”数字出版神经,版权纠纷在数字出版中进一步激化,数字出版中作者、出版社、终端厂商之间围绕版权而产生的利益纠纷较传统出版更为激烈。盛大文学总裁吴文辉直言网络盗版现象严重,汉王同样揪心于版权费该给谁的问题,更别提前些时候作家赵赵与书生网之间有关作品的数字版权纠纷以及中华书局为维权“二十四史”而在全国范围内发起13起数字版权诉讼……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约为53万家,每年盗版市场总规模约为50亿元。
而在网络盗版引发的种种纠纷中,目前图书电子版权管理上的不清晰等诸多乱象也已显现。曾有一位网站收费阅读的负责编辑私下表示,他们近一年来碰到不少版权纠纷的麻烦,这其中有很多“说不清楚”的问题。比如,出版社想在网站上进行某本图书的宣传,让网站选载了图书的部分内容,网站也没有对读者进行收费,只是作为图书推荐,结果作者就认为网站侵权,称出版社和网站无权发布其电子版内容。
中国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对此表示,作者与出版社在签订合同时,数字版权归属还有很多遗留的不清晰问题。近一年间,文著协对多家出版机构进行调研,近年出版的二三十万种书当中,出版社拥有数字版权的仅仅占其中的10%到20%。但作为作者个人,专业的知识、版权运营的能力有所欠缺,很难去单独管理数字版权。
版权问题事出有因
版权保护为何如此艰难?据业内人士分析,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数字出版物自身存在易复制、易传播的特点,容易盗版;二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善,在数字出版领域的侵权界定、处罚种类不明确,盗版风险小;三是盗版有市场,大众版权意识尚薄弱,习惯了免费下载数字资源。
第一点很容易理解,盗版从来就没有消失过。但现在,强势平台的某些行径首次使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切实感觉到了盗版对行业生存的威胁。2011首届中国电子书产业峰会为百度文库提供了与出版行业沟通和对话的平台,但从一贯淡定的传统出版人“恨不与盗贼同台”的愤怒到强势平台一如既往的高傲态度来看,避风港原则还会被继续滥用,文库仍将打着文档分享的口号飞奔在公然盗版的路上,准备为了一年数亿的蝇头小利,侵蚀掉数千亿元的出版产业。
第二点更容易理解,国内法律建设过程的后滞性在这一领域体现得很明显。百道网研究总监马学海博士在2011中国电子书产业峰会上就明确表示:“为什么说电子书版权比较复杂?就是从我们环境的角度来看的。我们的法律规范方面跟不上,我们的版权有一些分离和分散的情况。另外法律的改进是需要时间的,它永远都是在问题的后面,不是说开一次会议随便就能修改一个法律条文。我印象当中,去年《著作权法》又修订了一次,但是改的内容很少,只是里面两三个条款,总是滞后的,这是一个问题。”
第三点为版权保护提供了一个颇为艰难的环境。有人曾经说过,作为读者而言,实际上你也需要去注意你购买到的数字出版产品是什么样的一个权利,你购买到的是拥有权还是借阅权,比如说Kindle买下来电子书,你买到的就是一个拥有权,因为像实体的纸本书一样,你买下来以后可以借阅给别人,一本Kindle的书买下来,给你的权利可以借给5个人,每个人有14天的借阅期限,一旦你借出去了,你可能就被锁定了,在你这台Kindle上,14天你是不能读的,14天以后,你朋友那里不能读了,你这个Kindle上的版本又能够读了,所以这几种权利希望大家能够搞清楚。但是如何对广大读者普及这样的权利、义务,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不仅仅关系到出版行业。
我们知道数字权益的交易很复杂,因为图书还有著作权的代理商、版权代理公司、出版商。在数字权利上,从立法环节到现在的作者和出版商的数字传播权都非常混乱,主要是缺乏一个中间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互联网在中国十几年的发展,免费是深入人心的,就像6年前探讨数字音乐一样,如果说收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也想开展有效的监管,因为他们想了解分成的真实性是怎样的,但是这个监管平台目前来讲效率是非常低的,很多免费下载的小网站根本无从监管。
解决的可能性
应该说,数字版权问题在2010年并未得到妥善解决,但集体管理的呼声却代表着一种可能。集体管理可能是解决网络环境下版权问题的关键:集体管理组织能改变单一著作权人面对使用者的不平等和弱势地位,有效推动作品的传播;能帮助广大著作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帮助使用者处理海量作品的授权,为产业界服务;还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作品传播效率、速度和广度。目前国家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已经启动,这是由新闻出版总署牵头负责,由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张洪波认为,随着数字出版的深入发展,引申出手机阅读、电纸书出版、数字图书馆等多种方式,对作品的需求量很大,这些数字出版商、集成商,又很难大规模获得作品的授权,怎么办?应该建立一种正常的数字版权授权通道,集中起来建立几个合法的数字版权内容平台。一些电子出版平台需要获得这些机构授权,然后再去经营,这里要把作者、权利人的利益充分考虑到。传统出版社以及文化公司,如果他们拥有作者的数字版权授权,也应在这个通道内占有一席之地。此外,在数字版权保护领域,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这样的专业版权服务机构,也将扮演着积极的角色。而像百道这样的专注于数字出版和电子书产业的研究、咨询的培训和会展投资服务机构,也会成为行业亟需的专业服务商。
要想从数字产品中获得利润,就要保证产品能够不被随意任意复制,但目前DRM技术不够强大,使数字读物的版权保护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数字版权保护领域的企业已经为数不少,来参加2011电子书产业峰会的的版权保护企业,除了跨国公司奥多比,还有一些新进入这个领域的本土软件企业。可以预见,在数字作品的加密服务领域,出版机构的选择多了起来。从版权经营的角度看,如何让利益分配体现内容价值,也需要构建一套可供参照的公平交易规则,让定价与分成进入理性轨道,达到各方共赢。这将成为2011年中国电子书市场培育阶段的一个关键课题。
业界声音
◆我们希望通过以手机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方便登录,打造用户的统一空间。大家可以在手机客户端,手机WAP,电子书,这样一个记录都可以在统一的数据库里面,在不同的载体上同时能够展现。
(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总编辑 傅晨舟)
◆当平台增多,资源的需求就会井喷,现在版权合作的破冰期已经出现,到了出版机构好好把握商机的时候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社长 龚莉)
◆磨铁与平台的合作,首先是注重内容运营,因此,磨铁没有选择跟阅读终端厂商进行预装的合作。因为在与平台合作时,你首先得是一个有能力的内容提供者和版权管理者。
(磨铁图书总裁 沈浩波)
◆大苹果电子书版权授权合同,长达20多页,对电子书版权的使用规定非常详细。例如,可以规定一年内,在某一版权销售机构,电子书下载量不超过300次,公司有权收回授权。此外,还可以约定很多情况下公司有权收回授权,这样就能保证电子书版权的价值能更好地实现。
(华文版权代理第一机构——台湾大苹果总经理 吕光东)
◆我们可以通过预付稿酬、承诺宣传与营销、有竞争力的版税率等手段吸引优良内容资源,同时要为进行多种数字版权的销售尝试作好准备,拿到尽可能多的权利。建议出版机构做好合同的细化工作,穷尽将来可能会用到的各种权利。
(百道新出版研究院研究总监 马学海)
来源:《新华书目报》2011年1月20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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