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教辅图书市场“散、滥、乱、差”等问题,江西省新闻出版局从全面清查、完善机制、深入治理三方面入手,加强和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管理。 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审批中小学教辅材料选题。严格规范出版单位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和一号多用等行为。要求出版单位严格执行选题论证、稿件“三审”和“三校一读”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出版单位作者专业背景的审核,严禁出版单位通过申请调整业务范围、报刊更名等方式涉入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定期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对不达标的取消其出版资质。 省局每年两次组织对本省出版和外省在江西市场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内容、编校、印装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全部召回销毁,并给予警告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限期停业整顿处理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与纠风、发改、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省局将运动式的检查行动变为对出版活动的常态性监督,对教辅的全介质实施全流程管理。要求教辅图书编校质量总合格率低于50%的出版单位,向省局写出书面检查。编校质量不合格的教辅图书,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三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方可继续发行;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的,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销毁。对一年内合格率超过两次未达到50%的出版单位,责令其限期停业整顿。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