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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八项常规工作 - 出版论坛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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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论坛
有效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八项常规工作
张宏(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4-09-03 16:58:04 来源:
我国图书出版社与国外图书出版社开展图书版权贸易走过了初期的摸索学习阶段、中期的逐步成熟规范阶段到目前的理性实施阶段,图书版权贸易的成效也越来越明显,已经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过程。
对各出版社的图书版权贸易工作以及对成功引进版权的图书项目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大凡这项工作开展得比较成功的出版社,一般都有一套明确的工作规范、清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策划方案、灵活的工作方式以及优秀的版权人才。同时,从这些图书出版社)开展版权贸易的整体管理和工作中我们也发现,有效开展图书版权贸易至少应该做好这样八项常规工作,即出版社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规划统筹和策划、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对象的寻找与确定、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联络与谈判、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的起草与订立、图书版权贸易项目选题计划的报批以及合同的审核登记、图书版权贸易项目的出版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支付与税务问题、出版社图书版权贸易专业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以及出版社内部涉及图书版权贸易工作的管理工作等。
1.出版社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规划统筹和策划
图书版权贸易活动实际上包含了图书出版过程的一切要素。与出版社自身开发的图书项目的出版一样,图书出版社开展图书版权贸易也必须依据出版社的年度整体出版计划进行规划统筹。引进选题图书应该跟其他常规图书选题一样作从内容到编辑、出版、营销等的整体策划。尽管从开展具体的工作来讲,图书版权贸易有其特殊性,但应该融人图书出版社的整体工作安排和规划,不能割裂开来,以免造成对出版社主体业务计划和管理的冲击与影响。因此,图书出版社从制定年度选题计划和出书计划以及其他工作计划之时起就应该将图书版权贸易的选题、项目、数量、实施等等纳入其中,从而做到与日常图书出版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图书版权贸易工作的有效开展。
2.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对象的寻找与确定
图书版权贸易的着眼点首先应该是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对象的寻找与确定,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把图书版权贸易工作纳入出版社的整体工作规划以后,寻找和确定版权贸易项目对象便自然成为出版社要做的一项常规工作。
2.1 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及对象的寻找
根据出版社规划有的放矢地进行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对象的寻找可以减少时间、人力和其他方面的浪费。目前,出版社一般可以通过这样一些渠道开展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对象的寻找工作:
通过版权代理公司、文学代理商寻找。版权代理公司和文学代理商均是专业中介机构,一般规范的版权代理机构都掌握有大量的出版社和作者以及受他们委托的图书作品的版权代理权,并且都能进行专业化的运作。他们可以同时站在版权所有者和寻找项目对象的出版社的立场和角度来沟通。
通过因特网、版权贸易网络平台寻找。网络的发展使得网上版权贸易平台成为了可能。因此,出版社通过因特网以及网上的版权贸易网络平台可以发现很多很好的项目。
直接同外方出版公司接洽寻找。很多出版社比较喜欢直接同外方出版社或出版公司接洽寻找版权贸易项目。其优点是直接、有保障性,但也可能出现外方出版社并没有掌握某种图书的版权贸易授权,某些图书的转让授权可能仍然掌握在作者手里。不管怎样,直接与外方出版公司接洽寻找版权贸易项目仍然是国内多数出版社倾向的一种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方式。
直接向作者寻找或者通过作者或作者的代理人寻找。这是版权所有人直接授权方式,只要能找到作者或者其代理人,寻找到项目的机会更直接。但国外有名或多产的作者一般都有自己的文学代理人或代理商,跟他们接洽更类似于与版权代理公司等的接洽。
通过参加国内外图书博览会寻找。参加国内外图书博览会也是出版社寻找版权贸易项目对象的较好途径,双方可以更感性、更直接地进行交流,对我国图书出版社来说还可以从许多人们不太注意的中小型出版社展示的图书寻找到需要的项目对象。
2.2 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及对象的确定
这项工作相对于单纯地寻找版权贸易项目对象来讲是一项更高层次的决策工作。通常来讲,确定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及对象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出版社应根据自身的选题开发、出版计划、图书结构、出书范围、出版特色等因素来确定版权贸易项目。任何临时的、即兴的、不在出版社整体出版规划和范围内的项目对象往往不能产生出效益来。
出版社应根据图书市场的需求和读者的需求来确定版权贸易的项目和对象。这是对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对象作出决策的最根本的依据。没有市场需求,任何版权贸易项目最终都会以失败告终。
出版社应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来确定版权贸易的项目和对象。量人为出,对自身进行合理定位,根据经济实力确定版权贸易项目对象,科学考虑投入产出,使图书版权贸易真正产生应有的效果。
3.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联络与谈判
开展图书版权贸易工作最基本的常规工作是日常联络工作。有效的联络工作可以产生有效的回报。而项目谈判则是图书版权贸易日常联络工作产生的效果的延伸,更是最终图书版权贸易能否成功开展的关键。
3.1 联络方式
在我国图书出版社开展版权贸易活动的早期,由于缺乏经验,比较盲目,很多出版社曾经作过类似向国外出版社大量寄发信件的联络,希望得到对方对某本书的授权或者建立版权贸易合作关系等,但往往收效甚微。现在这种情况已非常少见。
随着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进行图书版权贸易联络的方式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方便,速度越来越快(甚至可以说是即时的)。出版社在寻找到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对象后(包括在这过程中),联络工作就开始了。常规的联络方式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等方式。在联络时,出版社应直接将意向和兴趣传达给外方,不必有过多的客套。
通常,电子邮件是用得最普遍的联络方式,效率很高,成本最低。一般在当天或者隔天就能收到对方的回复。但由于目前对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尚无定论,因此,有些内容如果比较关键,涉及到以后合同等的法律效力等,则可以以传真进行书面联系,信函也可以,但速度较慢。电话联络也是双方直接沟通的一种有效方式,但由于涉及到时差、语言等问题,其方便性略差些。如果双方有机会当面会谈联系则效果更好。目前一般图书版权贸易的联络工作都是上述几种方式的综合,不同阶段使用不同联络方式会产生不同效果。
3.2 谈判原则
在图书版权贸易过程中,谈判是最关键的一项工作。谈判前的准备工作、谈判过程以及每次谈判后的后续工作做得好坏可以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败。
图书版权贸易项目的谈判假如从出版社向对方表示兴趣开始算起的话,则可以说贯穿了从联络到签约的全过程。出版社在谈判中应该遵循这样一些原则:互惠互利的原则,保证双方的利益,争取双赢;公平诚信的原则,能做到的不要谦虚,不能满足的条件就应该说不,各类条件彼此公平,从一开始就建立诚信,为以后长久合作打下基础;符合图书出版规范、合乎我国法律法规的原则,在这两点上谈判时不能让步,一定要让对方了解和理解;灵活变通的原则,有些不涉及主体原则的问题,在谈判时为争取成功可以适当灵活变通,最终取得谈判的成功。
3.3 谈判内容
图书版权贸易项目的具体谈判内容一般应该覆盖以下这些基本要点:版权贸易项目所涉及转让的权利、转让的年限和地域范围、版权使用费标准和支付办法、出版营销细节、违约责任、适用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的内容。谈判时明确上述各方面内容,避免模棱两可,尤其是像年限和地域范围、使用费标准、违约责任以及适用法律等均是关键内容,谈判时必须坚持原则,力争达成有利于出版社方的协议。
4.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的起草和订立
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的起草和订立是出版社开展版权贸易工作过程中的另一项主要常规工作。在实践中,我国出版社往往忽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被动地等待外方提供合同文本。
在合同的起草和订立这项工作中,出版社应尽量争取以我为主起草合同,掌握主动;对外方提供的合同文本要仔细阅读理解,对每句话每个措词都要细致推敲,避免留下漏洞;要特别把住关键条款如授权内容、地域、期限、印数、费用、权限、违约责任、适用法律等等。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合同正式订立,则双方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在图书版权贸易过程中建立起信任和信用,为以后的长期合作打下基础。
5.图书版权贸易项目选题计划的报批以及合同的审批登记
作为出版社开展图书版权贸易工作的另一项常规工作,项目选题计划的报批和版权贸易合同的审批登记是图书版权贸易项目获得政府保护和支持以及进行规范运作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对图书版权贸易项目选题的报批和版权贸易合同的登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都有明文规定,出版社应严格执行。
5.1 选题计划的报批
按照目前我国对图书选题和出版计划的报批制度,出版社应将图书版权贸易项目选题等纳入出版社的整体选题计划,并按照常规要求进行年度、季度报批以及补报。由于版权贸易的特殊性,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也接受版权贸易选题项目的单独报批。获得审批同意的意义在于为下一步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的审批打下基础。
5.2 合同的审核登记
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的审核登记是出版社一定要做的工作。一方面,通过登记,权利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在我国目前的外汇体制下,出版社只有凭经过审核登记的版权贸易合同才可以到各大商业银行购买外汇支付相关版权贸易费用,以此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出版社对合同登记工作也应该非常重视。
6.图书版权贸易项目的出版以及使用费的结算支付和税务问题
在图书版权贸易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后,出版社应严格按照约定的图书出版要求和时间周期进行图书的编辑制作生产,这也是为将来双方建立长期合作的基础工作之一。同时,对于合同约定的版权使用费预付款、图书出版后版税的结算等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及时支付。对因此而产生的外方所得税等,出版社有义务为其代扣代缴,并向对方提供支付有关税款的凭证。这些工作也是我国财政税务法规条例所要求的。这些工作均要求出版社在常规管理工作中考虑图书版权贸易的特殊性而进行。出版社应协调好编辑、出版、销售、财务等部门,把上述工作列入常规工作做好。
7.图书版权贸易专业人员的培养和管理
图书版权贸易从本质上讲是一项创造性的图书出版活动。而创造性的活动需要由人来开展实施。目前我国的出版社内图书版权贸易专业人才还不是很多,这多少影响到了整个图书版权贸易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图书版权贸易专业人才至少应该具备这样一些条件:精通编辑出版业务,有较丰富的图书选题策划、编辑和市场推广经验;熟悉国内外图书市场及图书出版动态;了解我国出版、著作权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知识;熟悉国际图书版权贸易规范及操作惯例;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谈判能力等。因此,培养精通出版业务和版权贸易业务、具有世界出版眼光的专业人才已经成为了当今出版社开展图书版权贸易并取得成效的关键。出版社应该同培养和管理其他编辑销售管理人员一样把图书版权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
8.出版社内部涉及图书版权贸易工作的管理
除了以上涉及图书版权贸易的七项常规工作外,从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出版社还应从事下面几个方面的常规工作:
设立从事图书版权贸易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版权贸易工作的对外对内联系协调策划等;确定主管图书版权贸易工作的领导,把握宏观目标和计划;建立内部图书版权贸易项目评估机制,包括项目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策划评估、成本测算评估、出版计划与营销方案评估以及项目结项评估等,这些均必须在版权贸易的全过程中作通盘筹划和施行;核定用于图书版权贸易的资金预算;制定参加国际图书展览及出境洽谈项目的计划;建立完善的图书版权贸易项目档案等等。
图书版权贸易活动是一项有相当特殊性的出版活动,出版社只有在保证了常规工作的规范操作、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以后,这项工作才能有效地创造性地开展起来。通过广大出版人的创造性劳动,我国出版社的图书版权贸易活动将会日趋丰富多彩而且成效显著,为整个出版业的繁荣和中外文化的交流沟通增添一道道亮丽的风景。我国图书版权贸易的前景也将越来越灿烂!
摘自:《大学出版》2004-02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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