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选择类型
出版社
代办站
普通会员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分类查询
综合查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购书指南
购物车
我的订单
征订单
存书架
小团购
二手书
优惠活动
关于我们
试论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的构建与产权关系的处理(顾永才) - 出版论坛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出版论坛
试论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的构建与产权关系的处理(顾永才)
顾永才
2007-07-06 15:34:21 来源:《中国出版》2007.6
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包括对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当前各个大学出版社的改革进入体制转型和机制创新的攻坚阶段。大学出版社转制的实质就是对大学出版社的法人属性进行重新定位,从根本的体制问题上进行改革,理顺关系,做到责、权、利清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出版产业。处理好学校与出版社的关系,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是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的关键。解决这一关键问题的根本前提是产权关系的处理和构建好大学出版社的产权制度。
一、大学出版社产权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绝大多数的大学出版社实行的是二元结构的双轨体制,即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体制。这种二元结构的双轨体制,是具有内在属性的不确定性特征的过渡性体制形式,其体制本质上是所有者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所有者直接经营财产,难以厘清大学与出版社之间的法律与经济关系,充分暴露出各个大学出版社运用市场方式(企业性)进行运作和不得不寄生于计划经济(事业性)的矛盾境地。从产权角度看,大学出版社主要存在着以下不同程度的问题:
1.产权关系不明,所有权和经营权扭合,政企不分,大学出版社市场主体地位缺失。
在现行的制度下,学校和大学出版社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行政关系,而不是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委托经营关系或授权经营关系。学校既是大学出版社资产的所有者,又是经营者,产权不清,职责不明,出版社社长仅仅只是学校委派的一个二级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些社未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从产权关系上看,学校的事业财产和出版社企业财产没有界定清楚;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未剥离;在资产方面,究竟哪些是学校的,哪些是企业自己累积的,很难有个明确的界定。
在现行的制度下,学校代表国家以资产所有者或以企业主的身份直接经营管理大学出版社,社领导层的任用权、人事权、分配权等一系列的具体资源处置权,主要由学校掌握,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难以真正分开。这使得大学出版社始终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其市场主体地位缺失。
2.所有者和经营单位内部的激励和约束功能难以有效结合。
产权的不明确事实上使生产缺乏效率。从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来看,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下,所有者(学校)的激励和约束功能难以有效结合。由于大学出版社经营自主权的缺位,影响了大学出版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致使一些大学出版社活力不足;另一方面,当学校权限过多放给大学出版社时,学校难以对大学出版社进行有效的监督,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从大学出版社内部激励机制来看,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下,大学出版社内部产权制度不可能健全,责、权、利不可能统一,属于原“事业编制”的职工,企业基本上没有自主的管理权,职工的报酬也无法完全按企业的效益进行分配,容易产生“大锅饭”,难以体现个人的技术、(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特殊作用。
3.难以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及实现股权多元化。
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下,一些战略投资者认为大学社虽有投资价值,但其产权不清,不会贸然介入。学校由于是事业单位,也不会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和股权结构的变化。对出版社管理人员、员工入股也存疑虑,担心国有资产流失。
二、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改革的适宜模式——转企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产权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将大学出版社转企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现阶段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改革的适宜的模式。
1.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现阶段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改革的适宜模式。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形式之一,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我国在利用公司制对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过程中产生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组的基本形式,具有中国特色。其基本特征是:国家是公司的唯一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最终所有者,国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国家出资为注册资本,以注册资本为基础,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全部投入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国有资产产权代表进入企业决策和监督机构;国家所出资金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但可以依法转让。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制的上述特征使其成为适合大学出版社改革和发展的组织形式。这是因为: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很好地满足大学出版社在不改变国家所有的情况下,使大学出版社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使其拥有可以自主支配的独立法人财产的要求。
大学出版社是为教学科研服务、为我国的科技进步与文化建设事业服务的特殊行业,应坚持国有、公有为绝对控股的原则。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制充分体现了学校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意志,能够使大学出版社改制而不脱离所依附的大学,理顺了学校作为投资方和出版社作为一个独立经营企业的关系,实现了产权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大学出版社可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在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制下,大学作为主办单位,是大学出版社的唯一股东,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学校代表国家从所有者的身份转变为投资者的身份,并以投资者的身份派产权代表进入大学出版社,通过董事会传达意志、施加影响,不直接参与具体管理,间接经营大学出版社的资产,依据投资额收取投资收益。如果发生亏损或资不抵债,学校在经济上只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像过去那样的无限责任,公司法人或用资产抵押借新债还旧债,或以公司全部资产破产清算还债。
同时,出版社作为经营者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回报股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大学出版社可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于国家财产的法人财产,享有完整的法人财产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并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法律规范下,直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自求生存,成为市场的主体。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强了大学出版社经营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广大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企业竞争的原动力。
2.大学出版社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产权制度的构建。
构建好大学出版社的产权制度,其根本是构建资产管理机构、产权经营机构,出版社法人实体机构“三位一体”的资产管理与运营体系,理顺国家、学校、出版社之间的产权与经济关系。为此,笔者提出构建大学出版社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产权制度的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学校向教育部或主管机关提出大学出版社清产核资工作和改制的申请;教育部或主管机关批复同意立项后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成立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如产业领导小组、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等)、学校产权经营公司(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学校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管理大学出版社的国有资产,大学出版社直属于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学校资产管理机构主要是向学校产权经营公司派董事长、董事。学校产权经营公司代表学校通过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对国有资产授权给大学出版社经营,学校产权经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大学出版社的经营班子,与出版社签订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书;审批出版社重大的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方案;审定出版社经营性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并对出版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决定出版社薪酬体系以及薪酬分配方案等。
(3)对出版社资产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在过去大学出版社的资产界定并不明晰的情况下,就好须针对过去遗留下的问题对原有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划转,把经营性资产保留在出版社,把非经营性资产部分划回学校。清产核资这一环节要聘请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自查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专项评估,并对有关损益提出经济鉴证证明。
(4)完善管理制度,抓好经营机制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例如,规定学校作为投资者,按投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作为所有者,依法选择优秀的经营者;规定学校对出版社的投资方式(作为大学出版企业,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不但包括有形资产的经营,更重要的是大学无形资产的经营)与投资程序,规定大学出版社对国有经营性投资处置的权限,其投资行为需按学校给予的一定权限执行;规定大学出版社的国有资产变更和增值,经营利润和收益、利润如何分配以及分配方案;等等。
(5)经审批后进行法人注册,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三、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改革的过渡模式
大学出版社自身地位比较特殊,作为大学的学术性校办企业,比非大学社更多一层体制管理,管理体制复杂,大学出版社难以一下子改变由国家独资经营的状况,短时间内很难通过改制一步到位到最终同标发展模式,大学出版社产权的多元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实现。基于此,将所有者财产与出版社法人财产相分离,国家委托专门人才终营出版社财产,实行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也符合中央对文化体制改革分步实行的精神。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改革的过渡模式,仍然存在着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权利行使行为不规范,董事会权责不明确和其人力资本的非市场化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监督机制仍不够健全等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大学出版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耍形成稳定、明晰和高技的产权机制,组建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资本的集中,公司具有强大的融资功能,具有投资主体多元的特征,有利于生产要素按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可以优化出版资源,形成大的生产规模。
总之,建立健全合理的产权制度,不仅是大学出版社现代企业制度能否有效运作的前提,而且是大学出版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
来源:《中国出版》2007.6
本版责编:金洋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全国大学出版社
北京
安徽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香港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澳门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台湾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
云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