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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社转制进行时:19份方案将定 焦点性问题待解 - 大学社改制进行时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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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社转制进行时:19份方案将定 焦点性问题待解
2007-10-08 14:50:18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7-9-28 
 
 2007年,大学出版社转制试点工作迅速进入紧锣密鼓的操作阶段:3月22日,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高等学校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高校出版单位的发展实际,对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予以具体说明和指导,对大学社改制工作予以切实推进;4月22日,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被列入首批试点的“18+1”家出版社的社长和主管校长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社长到会,并对《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截至9月份,各家试点大学社已经全部将改制方案上交教育部,等待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批。
 在等待审批的同时,不少进入试点的大学社已经行动起来,为出版社尽快转企做好铺垫——在很多大学社领导们看来,即便出版社此前已经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但是各项机制更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将来完全意义上的企业化运作。由于转制工作的进程直接与一系列优惠政策挂钩,所以第一批试点单位中有很多在前期准备工作上都很有积极性,如浙江大学出版社目前在进行内部资产的清查工作,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则聘请了专业的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的工作。
 由于改制的方案还没有得到审批,所以很多出版社的领导普遍表示细节不便多谈,但无论对试点还是非试点大学社,如何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成为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据记者了解,北京和大连地区的试点单位已经落实了企业所得税返还的政策,而其他地区的税收减免政策则基本上要等转制方案获得审批之后才能具体落实。但是在税收返还数量上各地有所不同,北京地区的退税政策是从2004年开始到2008年,大连地区则是从2006年开始到2008年止。对此,很多社长在采访中都认为,大学社在转制过程中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应该统一,让转企之后的出版社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继续发展。
 在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方案》中,对于高校出版社转企中人员的安置问题提出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于大部分出版社来说,这个原则可以有效解决出版社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变过程中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安置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朱杰人就认为,由于原有事业编制人员退休之后由学校负责管理,确实帮助出版社分担了转制成本。但是即便如此,也仍然有大学社遇到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肖启明介绍说,该社员工中有70多人属于广西师范大学的事业编制,历年来该校编制一直没有扩充,而学校即将推行的定编定岗改革实际上造成了出版社占用学校各院系编制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目前广西师大社尚无比较妥善的解决办法。
 对于目前大学社的转制试点工作,业内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当前个别大学社的转制工作尚不能称为完全意义上的企业化,比如有的大学社领导认为出版社先前已经是企业化管理,转和不转差别不大,在对成立董事会、监事会这件事情的认识上则认为只是多了两个“婆婆”而已。对于这种情况,业内人士认为,请相关领导认真学习一下《公司法》,弄清楚什么是企业化显然是当务之急。同时,对于哪一类大学社应该转制为企业、哪一类大学社应该保持事业性质,有的业内人士认为,那些基本上以“专、精、特”的大众类、专业类图书出版为主的大学社是可以划归应该转企的范畴内的,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对这类大学社的发展给予更多政策的扶持;而那些以公益图书为支撑的出版社如果转企,其企业化运营必然会与出版工作的公益性相冲突。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7-9-28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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