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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发挥出版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范军(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
2008-03-11 16:19:42  来源:《大学出版》2008年第1期(总第57期) 
 


 出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问题近年来成为业界和学界讨论的热点之一。加强出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精神,既要依靠教育,依靠法制,也要充分认识到道德自律的重要意义。自律行为以诚信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自律程度的高低是一个社会文明发达水平的标志,是社会经济生活能否良好运行的重要因素。本文拟从行业协会在出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自律作用入手,来进一步探讨如何加强社会主义出版职业道德建设的问题。

 一、出版行业的发展给行业协会提出了加强自律的迫切要求
 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署长在谈及出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时,对威胁出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表现出深深的忧虑。他强调,要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构建诚信体系。从职业道德入手,解决整个行业诚信缺失、坑蒙拐骗、虚假新闻、跟风炒作、侵权盗版、有账不清、欠账不还、惟利是图的种种问题。论及企业文化与行业精神,柳署长批评现在出版物的粗制滥造与出版行业应有的一丝不苟精神格格不入。他认为以前那些老出版家不图名利十年磨一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要克服出版业的浮躁之风。[1]
 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看,出版行业的问题的确不少。要解决这些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加强依法行政,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增强行业自律的能力也迫在眉睫。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同志明确提出要“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和文化中介机构”[2]。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也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市场认可的行业协会和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在行业内发挥应有作用。”[3]出版行业协会当然是行业协会特别是文化行业组织的一个重要部分。柳斌杰署长特别强调,要把依法行政和行业自律结合起来。管理市场只有法治还不行,必须要有行业自律的能力。这两年我们陆续颁布了一些行业自律的规则和规范,应该在行业里贯彻下去。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多用一些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办法,自觉规范行为。法律条文、行政法规是硬的,行业自律则是软的,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发挥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两个优势。
 其实,出版行业管理的“硬”与“软”是相对的,又是相辅相成的。行业自律,有多方面的表现,最基本的应包括制定和实施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标准、统一产品标准和协调产品价格等。在这些方面,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颁布有关法令法规,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实施宏观监控,而出版领域具有特殊性的具体规则应由行业协会来承担,以便具体操作时可以更切合出版工作实际,更有效地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取得政府行政管理所不能达到的效果。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出版行政部门将会逐步把一些职能“让渡”给出版行业协会,因此加强出版行业协会的建设,完善出版行业协会的自律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和急迫。
 近年来,我国的出版行业协会也在积极探寻自律之道。如中国书刊发行协会2006年4月再次修订《全国书刊发行业公约》,反对无序竞争、倡议守法经营、共铸行业诚信是其着力点。在行业自律方面,新《公约》提出反对恶意拖欠货款,反对低价进高价退的欺诈行为,规范发货和退货的操作,讲求商务诚信。2007年9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央纪委驻总署纪检组联合召开全国出版发行业诚信体系电视电话会议,对下一步全行业开展诚信建设专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等行业性协会与出版机构联合向全行业发出倡议,提出“十个坚持、十个抵制”,希望全行业共同营造和谐的出版发行环境,构建有序的出版物市场。
 可见,出版业界诚信缺失、职业道德滑坡的问题已经引起政府和出版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对于增强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人们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出版行业协会也不断出台一些办法。但如何真正把对行业道德自律的呼吁,变成行业成员自觉的行动,如何提高行业协会工作的有效性,如何制定更为切实可操作的行业自我约束的办法与措施,确实还任重道远。

 二、政府对出版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提出明确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的36号文件为“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统称行业协会)发展较快,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存在结构不合理、作用不突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还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如此,有个别的行业协会甚至在实行垄断经营、互相串通、哄抬物价方面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出版系统的行业协会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在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加强出版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做了很多有效的工作,但也必须承认,出版业的行业协会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采取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善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等方面,在坚持政会分开,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明确界定行业协会职能,改进和规范管理方面;在加强行业立法步伐,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方面,都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
 如何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呢?国办发36号文件明确提出,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行业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要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些要求是对所有行业协会讲的,自然也是适合出版行业协会的。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制订了《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新闻出版总署文明办、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等十单位发出了《关于大力加强新闻出版行业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倡议书》,这些都是自觉加强行业自律的举措。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出版行业协会在组织会员企业共同参与,建立和完善自律性行业管理机制方面;在接受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做好规范行业管理工作方面;在协调各方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方面;在通过理顺与政府关系,树立行业协会的权威性方面,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国的出版行业协会离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同类行业协会相比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

 三、我国近现代出版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的经验
 我国近代行业协会(当时称同业公会)的自律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织自律,一是行业自律。组织自律旨在强化行业协会的开放性、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性,是加强并不断完善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协会的权威性与在会员中的信赖度的必然要求,是行业自律的前提。而行业自律是一种以遵德、奉法、诚信、公正为核心的自我管理行为。近代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规范营业行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公正性与公平性;保证商品质量,维护行业商誉;价格自律。作为自律性较强的民间经济社团的行业协会,在近代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秩序建设过程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行业协会的组织自律既是行业协会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导向与法制规范的结果,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行为建立在广大会员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是组织自律的延伸和发展,也是其存在的根基。[4]
 中国出版业的行业协会(即书业同业公会)肇始于宋代,至清代前中期有进一步发展,到20世纪初期到30年代伴随着新式出版业的出现而更臻完善。20世纪30年代,上海书业商会和书业公所合组成为上海书业同业公会,1936年它受教育部委托草拟了《教科图书及其他图书划一出售办法》,然后由教育部下令全国出版界遵从;书业的行业协会直接参与制定国家有关行业政策,体现出很强的影响力。抗日战争时期,陪都重庆也成立了“重庆市出版商业同业公会”,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组织自律方面,近现代书业同业公会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民主制度,组织机构也比较健全。同业公会组织在选举方式、议事制度、办事规则、经费收支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了明确的制度和规范。具体内容我们从《上海书业商会最初章程》、《上海书业商会现行章程》、《上海市书业同业公会章程》、《重庆市出版商业同业公会章程》中可以了解得比较清楚。[5]
 以组织自律为基础的行业自律在现代书业同业公会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重庆市出版商业同业公会章程》明确“本会以维持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及矫正弊端为宗旨”。而上海书业商会以“联络商情、维护公益”为宗旨,具体工作则包括三个方面:遵照著作权法,维护版权;联络会内会外及他处同业;谋同业之公共利益。其章程中称,“版权之事,我国向不知尊重,贪利者流往往勦袭成书,冒仿翻刻。本会成立,力主维持,凡遇翻版事件,糜不调查确实,勘别真伪”,“书业商会之设盖保同业之版权为同业谋幸福,成立以来,功效昭著,始于乙巳之秋,迄今业已十稔”。[6]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出版行业组织通过整合商业习惯,订立业规,经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行使行业自律和自治功能。当时出版行业组织的权威性和相关业规的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其作用也就比较明显。例如,根据1936年教育部颁布的《教科图书及其他图书划一出售办法》,上海市书业同业公会颁布了《划一图书售价实施办法》及《本埠同行批发简章》、《外埠同行批发简章》、《同业寄售图书简章》、《特约经销处契约》、《代办分庄契约》、《独家寄售契约》等一揽子配套的实施办法。在《实施办法》中“罚则”有四条,令人感到了同业公会的威严。它告诉同业,不按定价实售私行增减者,经检举调查属实,除由公会呈请政府作有效之制裁外,公会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书面警告、公议罚款拨充公益、登报通知全国同业停止往来、请政府或公共机关予以制裁等四项惩罚措施。如果遇到同业自设分店或代办分庄错误,该同业将该分店经理辞歇或将代办分庄撤消者,得免除该同业应受之处分。[7]

 四、发达国家出版行业协会的丰富成果是加强我国出版行业自律的“他山之石”
 从世界范围看,出版行业协会是出版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西方出版行业组织是在活字印刷技术比较普及、出版生产力获得较大发展以及出版物的社会影响已经比较广泛的17、18世纪出现的。到19世纪特别是20世纪,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8]
 虽然不同国家的出版行业协会具体的社会功能体现有所区别,出版行业不同环节、不同领域的协会,其功能也各有差异。但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无论是从其法律地位还是实际运作来看,都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它们在积极拓展市场、维护行业权益、加强教育培训、搭建信息平台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行业自律和道德规范方面,更是以其规范化、制度化和权威性体现着自身的独特价值与功用。我们可以从一些具体的例子中来看看发达国家出版行业协会是如何加强自律的。
 利用出版行业协会对出版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是法国出版业的重要特点。协会的存在,对法国管理和协调出版业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由于企业间竞争激烈,一般法国出版企业都要加入某个协会。一旦加入某个协会,就要遵守该协会的规章制度,协调与其他会员之间的关系。行业协会一般也要制订某些行业标准,规范企业之间的秩序。[9]法国出版行业协会本身还设有或联合成立监督和保证会员企业遵守国家法律与规定的机构,该机构成为这些行业协会的自律组织,如对出版物上的暴力及色情内容,行业协会对各出版单位有监督的作用。
 德国有影响的出版行业协会主要有德国书商及出版商协会、德国期刊出版商协会、德国联邦报纸出版商协会等。德国政府注重依靠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出版市场的有序运行。行业协会通过法律保护企业经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平等、自由竞争,运用法律约束出版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例如,书商及出版商协会协助政府对有害的图书进行市场监管。它们如果发现出版社的选题或书稿有损害国家利益、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就会通过协调工作,提请出版商撤消选题。如果协会发现出版社或杂志社已经出版了有害书刊,则会毫不犹豫地向政府报告,提请政府的青少年局、文化部等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禁止出售。正是因为有出版行业协会的严格自律,才使得德国的大量出版物中有害的仅占非常小的比重。出版行业自律的另一个表现是德国的出版行业协会推行的多项行业管理措施被政府采纳,并上升为法律条文。如德国的出版协会已经推动政府制定了《图书定价法》、《版权法》和《出版社法》等一系列出版法律。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自我监督、自我管理。
 行业自律在日本的出版行业协会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制定伦理纲领,加强出版行业自律,是日本出版行业的独特而有效的重要举措。如日本书籍出版协会和日本杂志协会共同制定的《出版伦理纲领》明确要求:出版物必须有助于学术的进步、文化艺术的繁荣、教育的普及和人们精神境界的提高;出版物必须以理智和情操为基础,有助于民众生活的健康形成,丰富多样化,并能使其清新的创意得以发挥;必须遵循新闻报道的伦理精神;必须遵守出版秩序,坚持公正原则。而日本出版物批发协会也制定了《出版物批发伦理纲要》,对出版物批发销售者在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诚实经营、遵守公平交易秩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出版行业协会既有从宏观视角、伦理层面提出的行业自律要求,同时还特别重视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业规范,有的甚至通过政府审定上升到法律的层次,对出版产品的买卖、销售等市场活动进行规范。如再贩销售价格维持契约委员会制定了《再贩销售价格维护契约》,公正交易委员会制定了《关于限制出版物零售业提供赠品、公平竞争的规定》、《日本不当赠品及不当表示防止法》、《新书统一销售日制度》、《统一书款结算日制度》、《统一折扣制度》等等,内容非常详细、具体,有利于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以维护出版业良好的秩序。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状况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育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行业协会的组织还很不健全、很不规范,其职能和作用也远远没能发挥出来。随着我国出版产业化、国际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出版行业协会的职能与作用会日益突显。按照党和政府对行业协会的改革要求,我国的出版行业协会有必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外同行已有的好的经验,同时总结和吸取我国历史上出版行业协会的成功经验,在加强出版行业自律、构筑诚信体系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柳斌杰.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促进新闻出版繁荣发展[N].
http://www.china-publish.com.cn,2007-08-10.
 [2]刘云山.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R].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曾培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朱英.中国近代同业公会与当代行业协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汪耀华.民国书业经营规章[M].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6]同[4].
 [7]同[5].
 [8]余敏.国外出版行业协会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5.
 [9]同[8].


来源:《大学出版》2008年第1期(总第57期)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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