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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五年高端访谈:入世,版权保护驶上快车道——专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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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五年高端访谈:入世,版权保护驶上快车道——专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商报记者:方菲
2007-01-10 09:47:02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7-1-2 
 
 众所周知,在中国“入世”的过程中,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是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加入WTO后的5年里,每年也都有针对知识产权的过渡期审议。“入世”到底给中国的版权工作带来了哪些变化?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上有哪些新进展?5年过渡期后,我国的版权工作还面临哪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报记者为此专访了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记者:5年前,我国在版权及相关产业方面对“入世”有怎样的期待和担忧?根据协议,我国在版权及相关产业的政策、法规上进行了哪些调整?这些调整给版权工作带来了什么变化?
 阎晓宏:5年前,版权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对“入世”既有很大期待,也有很多担忧。在“入世”过程中,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是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此以前,关贸总协定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没有知识产权的内容。但发达国家坚持把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挂钩,以强化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我国在“入世”前按WTO的相关协议修订了国内法,其中包括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
 就著作权法的修订而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环境下的作品传播问题。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将信息网络传播权纳入其中。二是广播组织使用作品问题。在修订以前的著作权法里,广播组织使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即不经许可也不付报酬,这与国际版权领域立法抵触较大,国内外对此反响都很强烈。修订后的法律将其由合理使用改为法定许可,即广播电视组织使用作品可以不事先经过许可,但要支付报酬。另外,数据库作品的保护、表演权、复制权、播放权等有关规定,都按照TRIPS协议进行了修订。另一个重大变化在于,以前中国虽然加入伯尔尼公约,但公约更多是在立法层面上工作,而WTO这种政府间组织更加刚性,所以真正提高版权保护水平是在加入WTO后,同时带来的问题和矛盾也更加突出。

 记者:“入世”给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您如何评价这种压力?
 阎晓宏:在加入WTO后的5年里,每年都有针对知识产权的过渡期审议。我深刻地感觉到,加入WTO既带来了压力,也带来了发展的动力——不仅要加大对国外进入中国的技术和产品的保护,也要加大对国内相关产业的保护,如音像、软件、互联网、出版、电影等产业。这一方面是履行承诺,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也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转型期国家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
 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的创新、开发、运用和保护中,保护尤为重要。温家宝总理指出:“我们保护知识产权,要像钢铁一样硬,而不能像豆腐一样软弱。”中央领导这样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就在于它与国家未来的发展、与国家利益紧密相联。这也深刻地反映出中国在加入WTO后,经济飞速发展,逐渐摆脱了以消耗资源来实现增长的模式,逐步转到以通过效率、效益、创新来实现增长这样一个轨道上。

 记者:如何评价现在的版权工作形势?
 阎晓宏:这几年是知识产权形势最好的时期,但也是压力最大的时期。“形势最好”,除中央重视以外,还表现在:著作权立法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出台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我国加入两个国际互联网公约开展了充分的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通过了加入条约的决定。在执法和监管领域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以软件领域为例,2004年以来,我们每年都进行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治理,开展软件预装领域的监管,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这些工作是对民族软件产业很大的支持。公众的版权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历程来看,侵权盗版是各国普遍要经历的过程,但中国比发达国家所经历过的那个时期做得更快更好。

 记者:在这5年中,国家版权局与国际上有哪些交流与合作?
 阎晓宏:这5年来,版权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和提高。刚开始加入时,我们在使用规则、参与国际事务方面相对比较被动。经过5年后,我们与国际版权组织进行了广泛合作和频繁交流,一方面利用这个舞台宣传中国版权保护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学习了国际上在版权宣传教育、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一些好的做法,也大大加强了在版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我国在多边、双边合作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在国际交流中,有合作也有交锋甚至斗争,我们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5年下来,感觉在这方面的声音越来越大,发言权也越来越大,逐渐从很被动的状况开始转向主动——不仅仅是回应一些发达国家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我们也提出如民间文艺等中国非常优势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总体上来看,加入WTO推动了中国版权事业的发展。

 记者:5年过渡期后,版权工作还面临哪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阎晓宏: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历程,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在保护版权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个历程不是三五年就结束的。
 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有些领域的侵权盗版问题还很严重,我们要遏制它,使其在整体上发展态势上逐步趋于萎缩,正版市场越来越大,就需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丝毫不能懈怠。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问题,必须在网络发展之初营造一个好的环境,绝不能等问题泛滥成灾后才去管理。二要加强推动产业发展的工作。因为版权领域非常宽,无论是文化产业、创意产业,还是与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都基于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取得智力成果(版权),再进行复制和传播,版权在其中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推进版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是版权管理部门的重要责任;三是要推进作品的有序使用,如广播电视组织使用文字作品、摄影、音乐作品等,应建立规范的秩序,不能不经授权商业性地使用。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构建一个绿色通道和平台,才能有利于文化传播和产业发展;四要用最大力量、尽最大努力做好国民的版权宣传教育工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版权的认识水平决定了保护水平,认识问题比法律问题更深刻更难解决。现在社会上“版权”概念的使用频率非常高,老百姓都知道智力成果是有版权的,但尚未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和法律习惯,这个过程不能让其自然而然地到来,要进行宣传教育。

 记者:版权工作的前景如何?
 阎晓宏:整体来看,版权的前景是光明的。当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出客观需求时,就有巨大的推动力量;当版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时,越需要做好这一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与别的领域不一样,版权就讲权利和权利的使用这一对矛盾,它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创新型国家的构建,都有比较直接的关系。现在的社会中有不少问题和矛盾,通过版权既协调了利益关系,又宣传、普及了对知识、文化的尊重。特别是作品的使用,涉及到社会每一个成员,如果公众能够正确认识版权,了解怎样才能尊重权利、使用权利,同时对权利做出必要、合理的限制,将有利于人民群众享有文化,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7-1-2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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