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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限价联盟能否做到? - 八五折十六问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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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折十六问
10.限价联盟能否做到?
商报特别报道组:郭虹 穆宏志 蓝有林 王蓉 谢迪南 吴妍 金霞 田丽丽 马莹
2010-01-27 09:51:35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1月22日
陈昕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总裁):
限价联盟是需要的。不过,上游也有上游的问题,比如以天价稿酬吸引作者抢资源的现象最近一段时间愈演愈烈。因此出版社之间也要形成一个公平交易的规则,上游和下游之间应该形成规则,下游之间也要形成规则。《规则》的出台可以说吹响了建设诚信体系和完整市场规则体系的号角,让大家都来关注,最终把全行业方方面面联动起来。
陈海燕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总经理):
出版社可以结成价格联盟,价格联盟就是一种垄断形式,由竞争到垄断,是市场经济的一般法则。垄断程度甚至是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重要标志。适度垄断会在整体上提升产业效率,但过度垄断就会走向反面,损害公众利益,因此,当价格联盟超过合理限度,而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政府就要干预和处罚。
吴明华
(浙江教育出版社副社长):
在渠道为王的时代,出版社一般不敢去得罪,而即便100家出版社达成一个共识后,当中有一家不执行,其他家也会跟着去做。书店倒是可以拒收高定价低折扣的书,但这本身又是悖论,高定价低折扣对书店来讲利润更大。
张秋林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就像在少儿出版领域,之前我们也讨论过专业出版社如何应对非专业出版社的挑战,抱团取暖似乎并非解决良策。
郑重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社长):
在账期和折扣方面,渠道往往是强势,一两年账期或两三个批次结款,出版社越来越没有话语权,经常需要靠不断供新货获得前面书款,而且退货率高达20%~30%,为此有人说“发货找死,不发货等死”,“不退货等死,退货找死”。
杨建忠
(化学工业出版社社长助理、销售中心总经理):
如果定价联盟是由一些出版社或书店自发组建而成,并以联盟的形式对上游出版商或下游经销商出台约束性政策,那么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避免涉嫌行业垄断。
郑新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市场部经理):
据我所知,其他行规很少规定得如此具体,尤其是对价格、折扣等敏感环节,基本都采取回避的态度,即便涉及了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毕竟对于商家而言,利润是不容忽视的硬指标,家电供应商的价格联盟短时间分崩离析是前车之鉴。
王勇
(北京博集天卷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规则上说,如果某家书店违反规定,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号召出版社都不供货,我认为这不太现实。现在是买方市场,一个出版社或10家出版社可以不给他供货,但能要求所有出版社都不给他供货吗?何况有些书店实力日渐雄厚,这一规则对其影响不是特别大。而且要求出版社不给违反规定的书店供货,不是一种充分的市场手段,不以市场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的行为,都是不可能长久的。
王笑东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书业商会副会长、新华传媒集团总裁):
这个规则是两种业态竞争的一个结果,实际上上游出版商我现在还没有看到哪家出版商站出来公开说“某家书店如果违反《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就不供货”的表态。就我们新华传媒集团来说,只要书店的折扣高于我的发货折扣,没有侵害到下游的利益,我就不会反对。企业让利给读者,吸引更多的购买者,符合法律范围,是企业自己的发展策略。而且从长远利益上来说,电子化网络化是发展趋势,实体书店也不可能改变这一历史必然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律。
沈浩波
(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经理):
定价联盟做不到,因为这一规则缺乏约束力,无强制性要求。如果是一个约束力规则,就必须召开非常详细的听证会,把整个上中下游全部统一起来,商讨一个具体的可执行性方案。
杨文轩
(华文天下图书公司总编辑):
出版产业过度分散,上游的集中度不高,很难形成同盟,集体采取行动。家电行业就有这样的经验教训,面对国美这样的超级终端,生产商也曾组织过联盟体系,但最后也不了了之。以我的角度看,在渠道为王的书业,没有一家公司有能力去抗衡。除非出现占市场份额20%的集团,才有可能去与占市场20%的渠道商去抗衡。产业的游戏规则在一个分散的市场里难以形成。
任志鸿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书业商会执行会长、志鸿教育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对于不讲信用的,应列一个黑名单,对其不法的经营行为,在媒体上曝光。
乐八一
(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书业商会副会长):
从其他行业的角度来讲,类似定价联盟都不攻自破,从理性分析来说,要做到这一点非常难,折扣不一样,供货价千差万别,团购和零售价肯定不一样。我觉得市场经济行为应靠市场来左右。
席伟航
(北京发行集团总经理):
我征求了个别兄弟发行单位老总的意见,可能逼到最后,整个传统发行业将抱团取暖,建立一个采购共同体,共同以一个价格与出版社谈判。谈判的第一条,就是希望出版社把给网上书店的供货价提上去。
张伟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连锁经营公司经理):
能不能做到关键在于两方面:其一,对制定的公平交易规则要有可操作性,可清晰地界定书店在销售行为中是否违反了规则;其二,出版社没有直接向违规书店供货,而是间接渠道供的货,如何执行有关规定?而图书的来源可以多渠道操作。
徐敬
(山东新华文博图书音像连锁公司总经理):
全行业定价联盟就算成立了,执行起来也会很困难。一般来说,图书折扣与数量成正比,若形成统一定价,对销货量很大的书店是不公平的。行业定价联盟无法均衡各方利益。事实上,目前出版社的发货一般是6折,基本上已形成约定俗成的折扣体系。那么在此体系的基础上制定行规中的折扣制,上下浮动不要太大,就可以。
王振凯
(南京凤凰国际书城营销策划部):
目前,书业市场化程度较低,全行业的定价联盟也未尝不可尝试,统一采购、利益均摊,对出版社未尝不是一种制约。但要真正实行却难于上青天。因为新华书店只是共用了一个品牌,实际上彼此分散、各据一方。若要实行,还需建立一个统一机构,协调各方利益。不过,许多发行集团已意识到联合才有出路。或许,当国内几个大的发行集团开始牵头招兵买马、并购重组其他集团时,离行业联盟体成立的日子也就不会远了。
韩云松
(黑龙江省新华书城副总经理):
全行业定价联盟不可能结成。新华书店都是各自为战。说到“书店违反规定”,则根本无从考察是否违反、如何才算违反。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1月22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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