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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何有人质疑规则会成一纸空文?企业应如何执行规则? - 八五折十六问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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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折十六问
12.为何有人质疑规则会成一纸空文?企业应如何执行规则?
商报特别报道组:郭虹 穆宏志 蓝有林 王蓉 谢迪南 吴妍 金霞 田丽丽 马莹
2010-01-27 10:04:15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1月22日
田海明
(时代出版传媒集团总经理):
所有的出版企业都应该认真执行,这也是社会职责问题。《规则》在现阶段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重于其实际意义。实事求是地讲,执行过程中,能不能执行到位,执行力度、监督问题等都还不是很明朗。但更应该考虑正面的影响,如果在这个层面上提高之后,下一步执行起来要顺畅得多,这个过程离不开每一位企业家,每一位公民道德素养的提升。
张秋林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尽管图书有其特殊性,如其他行业不是定价制的,但图书产品千差万别,限制零售价的操作难度很大,更重要的应该是从源头上限制出版发行折扣,比如出版社的发货折扣基本是6折,但有民营策划机构甚至3折就发货,并随意返点,这才是真正的恶性竞争,需要做出相应规定。
对于出版社为网店专门定制的产品来讲,只要对地面店没有直接损害,出版社、网店都可以适当的折扣让利消费者,对消费者也是一个好事情,这是用产品进行区隔;但对于地面店和网店同时有的产品,出版社也会出面干涉并分产品限定不同的销售折扣即限价,有的7折、有的7.5折、有的8折,避免网店折扣过低损害地面店利益,我们自认为在二者的平衡上做得还不错,2009年网店销售增幅达112%,地面店销售增幅达30%。
吴明华
(浙江教育出版社副社长):
我觉得规则画了一个很好的饼,但我担心执行如何刚性和民营渠道如何监控,因为规避限价令的变通办法还是有很多,比如另外赠送一些东西,比如用积分兑换,或者说人家就干脆不要评优,我们又应该如何把控。
杨西京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规则的出台还需要考虑: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比如有法律人士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涉嫌垄断,即在限制价格战的同时不要以产生新的不正当竞争为代价,而自律规则本身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不要从现象去解决问题,限制零售折扣不足以解决根本问题,应该从生产流通环节去完善。如为什么是8.5折而不是其他,有什么依据,超出这个折扣是不是就违法;再者,为什么中国印刷协会出台的印刷工价有关规定大家都很自然地去执行,书业协会出台相关规则就引起这么大的反弹。最重要的是行业本身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实际是需要按市场需求定价而不是按印张定价,但无论是纸介质和数字出版都没有明确规定。
翁铭泽
(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心总经理):
由于书业经营风险的不断增加,上海世纪发行中心早在3年前就开始执行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与相关企业签订合同,保证与其有经济往来的企业证照齐全,所有业务要账实相符。有了相对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其他企业不规范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朱林
(河南陕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副经理):
规则约束力不够强。首先,规则仅仅是行业指导,实际执行者自身既是裁判,也是运动员,无法进行有效约束。其次,在现实情况中,各省、市新华书店,民营书店,网上书店各自隶属关系不同,所处环境不同,经营方式不同,根本无法统一遵守规则,很容易使规则成为“一纸空文”。第三,一些经营者认为规则中的部分规定比较苛刻,在认同上不能达成一致,这样就无法再谈遵守。“江苏新华发行集团常务副总经理金国华说,面对无序的市场环境,江苏新华发行集团一直是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坚守者。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江苏新华发行集团努力与供应商构建‘共为’行为模式和‘共享’的利益模式,在进货、回款、折扣、退货、社店联合营销等问题上享有长期的良好的声誉。”
任志鸿
(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书业商会执行会长、志鸿教育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我并不认同规则会成为一纸空文的观点,它的出台引发了很多热议,这不是件坏事情,引发热议之后,制定方进一步征求意见,修订完善规则,一定要推出来,不要由于某些缺陷而停止,因为这个规则对行业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王勇
(北京博集天卷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对于整个图书行业来说,最缺的,就是规矩和规则。但这个规则是以什么形式出现,也很关键。《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只是一个行规,能否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我抱怀疑态度。只有在细致充分地讨论后在法律上给予规定,执行起来才有力度。法律的严肃、公平、可执行性,不是行规可以比拟的。因此我呼吁出台“出版法”,整个图书出版行业呼吁法律文明、法制环境,大家都依法说事。
沈浩波
(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经理):
目前的8.5折的限制折扣的规定,没有约束力,是一个愿望——是对价格进行限制的良好愿望。在现在这样一个条件下可能难以实现。《图书交易规则》的最大意义在于发出了行业的声音,尽管是个简单的方式,但它指明了管理和约束的方向,这个方向和出发点是好的。
蔡东
(海澜天韵文化传媒集团董事长):
此前,海澜天韵集团已经与七八家民营教辅策划商自发组成了一个联盟,联合发出倡议,对违规企业实行罚款甚至取消代理商资格的惩罚。这个联盟已经运行了两年多,现在,《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出台,将会在更大的范围,在整个书业界确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刘森
(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董事长):
建议相关部门将规则上升到立法程度,让大家公平交易。出版产业是微利行业,每一位身处其中的人士都不容易。除针对会员的优惠,我的书店一直在严格执行新书不打折的规定。书业各方应抛开自身利益讨论当前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产业发展。
夏顺华
(海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要很好地执行规则的话,相关法规部门、零售商、批发商和上游的出版业都要进入。分配利润是有章可循的,关键在于谁来执行。我认为只有行业人才能制定行业的法规,只有完善以后才能去执行,而规则的广泛性、可行性更是特别重要。尽管这个协议现在执行起来有些困难,但制定规则的出发点是从关爱这个行业出发,只是可能还需要去完善。
乐八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书业商会副会长、北京中少金世纪图书公司董事长):
执行起来很困难,不执行的人反而扩大市场,因此能否执行也大打折扣。
卓越网:
卓越网正在等待细则的出台,正与相关部门沟通中,希望里面包括开始的具体时间、步骤等。一定要看细则的可执行性,然后再评价。
黄育海
(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规则的出台及时必要,只可惜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不是人人都能执行规则,会产生问题。目前最主要的是谁会第一个执行,走出第一步。只要两大网上书店先走这一步,我马上跟进。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1月22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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