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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销售有否根由? - 八五折十六问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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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折十六问
14.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销售有否根由?
商报特别报道组:郭虹 穆宏志 蓝有林 王蓉 谢迪南 吴妍 金霞 田丽丽 马莹
2010-01-27 10:11:16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1月22日
据了解,《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销售”这一条是源于近几年新书打折销售的愈演愈烈。但据记者了解,这条并不是首创,最早恐怕要追溯到上个世纪的90年代末期。大约1998年前后,新闻出版署曾经出台过一个包含“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销售”内容的部门规章,即法规。时任新闻出版署发行司司长的王俊国告诉记者,当时出台这个法规,也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王俊国回忆说,当时,南方一些省份的图书批发市场聚集了大量民营书商,他们可以从出版社拿到较低的批发折扣,然后再低价零售给消费者,与国有书店展开了价格战。而且这种现象在全国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书刊市场的不规范状况,当时的某省新闻出版局给新闻出版署打了一个报告,作为该报告的回复,新闻出版署将其作为一个法规转发全国。王俊国介绍说,这个法规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以版本记录页即版权页标明的出版时间为准,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销售。据了解,当时,那个省的新闻出版局还真以此法规为依据处罚了一些违反规定的出版发行企业。今天来看,限制新书打折,不仅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也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因为新书打折销售,结果是促使出版社提高图书定价,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新书打折销售,使得守法经营的书店不敢进货、减少备货,结果是消费者买不到自己需要的图书。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0年1月22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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