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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图书在中国 - 出版动态(原隐藏)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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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图书在中国
胡小跃(深圳市海天出版社法文译审,全国法国文学研究会理事)
2003-09-16 14:58:13  来源: 
 
 辉煌的过去
 一个多世纪以来,图书对法国文化在中国的传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众所周知,我国近代第一个从事文学翻译的是林纾。林纾不懂外文,却借助懂外文的人士翻译了几十部外国小说,《茶花女》是第一部,当时被译作《巴黎茶花女遗事》,1898年出版。王无为在《中国小说大纲》序文中指出:“林纾以瑰环之姿,用文言译《茶花女遗事》一书,是为西方小说输入我国之始,长篇小说用文言之端,于是小说界之趋势为之变。”由此可见,我国近代的文学翻译始于法国文学的翻译。
 自林纾之后,法国图书开始大量介绍到中国。在文学作品方面,从中世纪的史诗到“新小说”,从浪漫主义文学到超现实主义文学,无论是什么流派,什么体裁,几乎所有法国名家的作品都或多或少有所译介。这些译作不但使中国读者领略到了法兰西的灿烂文化,也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文坛。施蛰存说,中国的小说家们在《巴黎茶花女遗事》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下,写出了不少新意义、新结构的爱情小说;冰心11岁时第一次接触外国文学,所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巴黎茶花女遗事》,从此便迷上了翻译小说;当代作家邓友梅也表示:“巴尔扎克的书能找到的全读了,开阔了眼界和思路,对我终生写作都起了好作用”;张抗抗也曾回忆起“那个酷热的夏天,我每天一动不动地读大仲马、小仲马、罗曼·罗兰……”
 法国文学影响了许多中国作家们的创作,甚至还培养出一大批出色的文学翻译家,如傅雷、李健吾、赵少侯、伍光建、李青崖、郝运、王振孙等,他们在翻译过程中受到了法国文学的熏陶,同时也以自己深厚的文学修养和语言功底给法国文学作品锦上添花,使许多中国读者从此爱上了法国文学,并以此作为衡量其他文学的标准。
 除了文学作品外,法国的社科著作和自然科学作品也在20世纪初被陆续介绍进来,早在1904年,严复就翻译了孟德斯鸠的《法意》,不久,柏格森的《时间与意志自由》、《形而上学序论》、彭加勒的《科学之价值》也在中国出版。据日本学者樽本照熊的统计,1919年“五四”之前,我国共出版外国图书2567种,其中法国图书为331种,占18.9%;而据《汉译法国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图书目录》(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版)统计表明,1919年至1993年,我国出版法国图书为1800多种。而另一项资料显示,1979年以后,我国出版法国的图书约有一千多种,平均每年70多种。
 在引进和出版法国图书的出版社中,首先要提到商务印书馆。商务1903年开始推出的“说部丛书”中有不少法国作家的作品,如巴尔扎克的《哀吹录》(“人间喜剧”选译)、凡尔纳的《八十日》(《八十天环游地球》)、雨果的《孤星泪》等,1921年开始出版的“文学研究会丛书”则包括莫里哀、福楼拜、莫泊桑、左拉等名家的作品,稍后的“世界文学名著丛书”收入的法国作品更多。20世纪50年代以后,商务着重出版法国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作品,“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收入了从帕斯卡尔到列维—斯特劳斯的数十种古今经典名著,其中包括基佐的《法国文明史》、孔德的《论实证精神》等重要著作。近年来,商务还在出版法国学术普及读物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从颇负盛名的“我知道什么”丛书中精选了200种,现已推出100种。
 漓江出版社和安徽文艺出版社则在介绍法国当代文学方面作出了难能可贵的努力。柳鸣九先生主编的“法国廿世纪文学丛书”十批70种在十年内由两社出齐,这套书选题精、翻译质量高,配以柳先生出色的序言,全面而系统地反映了法国当代文学的概貌;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分别在法国古典文学名著和当代名家名作方面推出了大量具有深远影响的译品,而译林出版社则在这两方面都进行了成功的尝试,该社的《追忆似水年华》和《蒙田随便集》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尤其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译林”以其出色的翻译质量和成功的促销手段使这部举世公认的晦涩之作在中国一再重印,成为我国外国文学出版史上的一个佳话;河北教育出版社则以大手笔推出了一系列法国大作家的全集,如《雨果全集》、《加谬全集》、《莫泊桑文集》等。

 尴尬的现状
 可惜,辉煌属于过去,目前法国图书在中国的出版境况,让许多出版人忧心忡忡。据2003年全国图书出版选题计划,今年引进版图书选题共6287种(年内还会有一定数量的补充),其中美国图书占76.3%,英国图书占6.2%,德国图书占3.1%,俄国图书占2.2%,连韩国图书也占了1.3%,而法国图书只包括在“剩下”的1.2%中。原来如此风光的法国图书现在竟落得如此地步,推行起来阻力重重,而且,这种阻力不是来自一个方面。更糟的是,这种状况似乎短期内难以改变。
 “辉煌”结束于1992年10月。从那时起,我国便正式成为国际版权公约组织的成员。应该说,参加国际版权公约组织,是我国出版业的一大进步,但对尚无心理准备的许多出版社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一百多年来,我们对外国的图书从来都是实行“拿来主义”,看到好的、适合自己出版的,拿来就出版,根本不申请版权和支付报酬,甚至连招呼也不打。然而,从此以后,这种做法将不再允许,有关管理部门从一开始就实行了比较严格的版权登记制度,使侵权现象有效地得到了制止。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出版社采取了观望甚至抵触态度,联系版权,支付版税,不但手续麻烦,也不知道如何着手,更不舍得花费宝贵的外汇。当时,我国的图书市场已趋饱和,品种繁多,随便什么书都能销售数万甚至十几万上百万册时代已经过去,所以,外国当代图书的出版一度处于停止状态,许多以出版译文擅长的出版社把目光瞄准了已进入公共版权领域的外国图书,尤其是外国文学名著,一方面不用联系版权和支付版税,另一方面因绝大部分名著都已有一个或数个译本,复译有参照,相对比较容易。在一段时间里,出版外国文学名著似乎成了惟一的选择,一些原先不出版外国文学的出版社见出版名著事半功倍,也纷纷加入了这个行列,造成名著复译泛滥成灾,甚至出现了抄袭译文的怪事。
 经过几年的观望和等待,当遭遇版权打击的出版社发现,“拿来主义”时代真的一去不复返的时候,他们开始面对现实,考虑对策。上海译文出版社率先购买了《斯佳丽》的版权,打响了版权贸易的第一炮。后来,该社又购买了杜拉斯的《情人》和《乌发碧眼》的版权,并出版了“法国当代文学丛书”,译林出版社也随之推出“法国当代文学名著”丛书,湖南美术出版社的“实验艺术丛书”中也有不少法国作品,湖南文艺出版社的“午夜文丛”则专与法国午夜出版社合作,漓江出版社的“杜拉斯小丛书”收入了有关杜拉斯的四种书,海天出版社的“西方畅销书译丛”则几乎囊括了法国近几年来的所有得奖书和畅销书。稍后,春风文艺出版社在许钧的主持下出版了“杜拉斯文集”近二十种,百花文艺出版社也推出了“法国最新获奖小说”、河南人民出版社推出了“法国侦探小说警察局奖译丛”、广西师大出版社推出了“法兰西书库”,花城出版社的“当代名家小说译丛”也收入了不少法国当代小说,其他出版社如太白文艺出版社、群众出版社等也陆续出版了一些法国图书。法国图书在中国又一度掀起了高潮,并出现了多家出版社争抢同一本书的现象,2000年2月23日《中华读书报》还以“法国文学能否成为国内出版新秀”为题对法国文学在中国的出版前景作了乐观的预测。
 然而,一个残酷的事实使策划者和出版者最终都不得不痛苦地承认,从法国引进的图书在中国的市场上基本都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虽有个别小说如《情人》、《小王子》、《母猪女郎》、《奴隶与情人》等销售上万,但离人们的期望太远。而且,法国的许多超级畅销书在我国都反应平平,最让人尴尬的是风靡欧美、畅销全球的《墓本例子》在14亿人口的中国只发行了寥寥几千册,而在人口只有1600万的荷兰却销售了8.2万多册,难怪法国有出版商对我们的印数抱怀疑态度。
 法国图书在我国遭遇“水土不服”,原因是多方面的。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目光盯在法国的社科著作和文学作品,但社科著作对翻译和编辑的要求太高,一般出版社难以胜任;现当代文学作品则很多不适合我们的阅读口味,我国普通读者的欣赏水平和审美观基本上还停留在十九世纪的写实文学上,喜欢情节曲折、故事动人、叙述清楚、文字优美的文学作品,而现在的法国作家已不屑写那种过时的“幼稚”作品,他们追求的是风格的独特、技巧的创新和个性的张扬,他们对潜意识的挖掘、对概念的演绎、对心理的刻划甚至对知识的卖弄,在很大程度上把我国读者拒之门外。而且,法国的现当代小说篇幅普遍较小,往往在十万字以下,这又在技术层面给我们的出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其他方面,法国科技图书没有特色,远远无法与美国竞争;经济类图书过于“欧化”,不适合我国国情;实用类图书也因中法两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相差太大而无法得到中国读者的亲睐:至于国内现在走红的“励志”类图书,偏偏又是法国人之最恨,他们最讨厌别人对他们指手划脚,以救世主的面目对他们进行说教。
 从我国这方面来说,图书品种的增多、选择余地的加大、读书时间的减少、读书观念的改变,使法国图书尤其是现当代文学作品成为可读可不读的点缀物。在图书市场这块大蛋糕中,文学作品作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外国文学作品,尤其是外国当代文学作品所占的比重更小,更不用说法国当代文学作品。就当代文学而言,英美的作品更接近中国读者的阅读口味,而法国的小说和它的电影一样,文化含量高但商业成分少,当我国的出版业越来越向市场靠拢的时候,当图书的商品属性越来越显示出其威力的时候,它在中国被冷落是意料之中的事。目前许多社出版法国图书,纯粹是出于一种感情,但没有市场的支持,这种热情是难以长期维持下去的。
 法国图书在中国遇到重重困难,也与法语在我国的地位有关。法语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远远不能跟英语相比,这使法国图书在感情与心理上失去了一大批读者。而且,懂法语的人少,从事中法文化传播工作的人更少,造成了我国读者对法国当代社会和文化的陌生,这种陌生又造成了文化隔阂,使我国读者缺乏理解法国图书所需的背景知识。同时,评价的不足,信息的闭塞,加上出版界通晓法文的编辑屈指可数,又造成引进的盲目和混乱。由于无法直接阅读或流利阅读法文原著,许多编辑只好迷信法国的图书大奖或图书排行榜,或被某些译者或研究者所左右,而不是从出版的角度根据市场情况科学地作出判断和选择,结果使引进的法国图书严重受挫,使法国图书在中国的出版雪上加霜,积重难返。
 造成这种被动局面,编辑当然难咎其责,而编辑最头疼的却是翻译问题。法国图书的翻译曾以质量上乘而广受欢迎,但现在的各类翻译作品,有相当一部分达不到出版要求甚至是不合格的。目前,我国不但缺乏高水平的法文编辑,也缺乏高水平的法文翻译,老一辈翻译家现在已大多不能再从事繁重的翻译工作,少数高水准的中年译者手头的约稿恐怕几年也完成不了,而且,我国很少专有职的文学翻译,大多译者都有本职工作,在研究机构和高校,翻译又不算科研和教学成果,所以还有一部分同志无法和不愿从事文字翻译工作。但出版社引进来的项目又必须在合同通常规定的一年至—年半之内出版,结果一些不称职的译者介入图书翻译,造成翻译质量低下,有时差错令人触目惊心,甚至到了难以容忍和难以置信的程度。
 如果这些坏译品再碰到一个既不懂法文,工作态度又不认真的编辑,那作者和读者都惨了。让人遗憾的是,这样的情况绝非个别的。大量不合格翻译作品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法国图书在中国的声誉,败坏了中国读者的胃口,也使许多出版社对法国图书诚惶诚恐,轻易不敢再问津,许多书店也不敢再进相关的图书,这又反过来影响出版社的选题。恶性循环,翻译质量无疑是罪魁祸首之一。
 应该说,与其他国家相比,法国有关部门对法国图书在国外的出版是相当重视的,而且在各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法国外交部、文化部和法国驻华使馆对重要的学术著作和文学作品每年都能提供一定数量的资助。可惜的是,一本书如果在市场上没有前途,这种资助无疑是杯水车薪,除了心理安慰以外,没有太大的意义。同样,虽然法国的出版社对中国同行普遍友好和配合,但他们的出版物毕竟首先考虑的是本国市场,而不是专门针对中国读者,所以,有关技术问题比如说篇幅问题也许永远也解决不了。
 同时,我们还不无忧虑地看到,各出版社在版权贸易和合同的执行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甚至侵权现象,由于许多出版社负责版权的同志不懂法文,或不熟悉法国出版界的操作规则,有的是通过中介获得版权的,而法国的出版社对我国同行也不像英美出版社那么“苛刻”,所以不少出版社并没有认真履行和遵守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法方所要求的定金和版税往往为税后净额,而我们限于有关规定无法真正做到;法方的合同几乎都规定未经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删减内容,而我们在译本中增加“译后记”或其他辅助资料好像已成习惯;法方规定每年或每半年书面汇报图书销售和库存情况,事实上我们百分之九十的出版社都做不到,有的出版社甚至在出书两三年后都不寄赠样书。至于在出版期限,更改书名,标注书名、作者名和出版社名原文等方面的违约更是家常便饭,同时也不排除某些出版社有隐瞒印数的可能。还有一个被绝大多数出版社所无视或疏忽的问题,那就是图片的侵权问题,法国出版物的图片、照片和图书的封面设计都有版权,而我们现在的版权意识还仅停留在文字上,对图片仍习惯于“拿来主义”。
 以上种种问题给中法出版界的进一步合作埋下了隐患,目前法国的大多数出版社对我国的出版社还显得比较宽容,不少出版商觉得,中国进入国际版权组织这个大家庭时间不长,对许多规则还不熟悉,但我们应该从这种友好的背后看到,他们看上的是中国这个人口大国所潜在的巨大市场。要是他们发现他们在一个小国家都能销售数万册的畅销书在中国确实连几千册都走不动的时候,他们还会继续这般宽容、这般耐心吗?
 
 寄希望于未来
 经过十多年的锻炼,我国出版界在版权贸易方面已积累了一些经验,并逐步走向成熟。近年来,我国引进外国图书的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出版社外出参加国际书展的人越来越频繁,北京图书博览会越办规模越大,这些都证明,出版的国际间合作已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出版业的进一步开放,国际版权贸易只会越来越频繁,现在许多国家都对中国的出版业和图书市场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分得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法国图书应如何引进?出版应如何改进?中法两国的业内人士应如何配合?
 无论从短期来看还是从长期来看,我国法语人才的短缺,尤其是高质量翻译人才的短缺都将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门的进一步开放,各种诱惑也随之增多,本来人数就不多的翻译队伍,人员可能会进一步流失,而愿意加入这支队伍并且能牺牲一定的物质利益,耐得住寂寞、吃得了苦的人却可能越来越少。所以,笔者认为,我们首先应该联合现有的法语编辑力量,各出版社要避免各自为战,甚至互相混战,而要形成合力,互通有无,有序分工,明确各自的主攻方向,恶性竞争只能两败俱伤。要知道,兄弟社出版的法国图书在市场上打响,宏观上将有利于所有法国图书的出版。为了更好地协调各出版社之间的关系,合理调配资源,加强选题策划的科学性,保证翻译质量,是否可以考虑成立一个法国图书出版协会,定期通报情况,发布信息,调剂选题,研究版权贸易和管理方面出现的种种问题?
 第二,充分利用现有的法语资源,如全国法国文学研究会的科研力量,部分高校法语系的审读力量,《法国研究》、《世界文学》等有关刊物的编辑力量;如中文的“法国图书信息网”,“法语法国”网;如版权贸易公司和版权经纪人等。不少出版社对版贸中介有些误解甚至不信任,其实,通过中介进行版权贸易是国际通用的方法,也是今后的趋势,尤其是小出版社和没有法文力量的出版社,通过中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利润微薄的中介也只有取得众多出版社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维持下去,更好地为出版社服务。目前,有的出版社联合中介和高校共同策划、编辑和出版法国图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验值得借鉴。
 第三,节约有限的翻译资源,一方面,不要再把太多的力量投入到文学名著的复译中去,避免无效的、重复的、没有意义的劳动;另一方面,不要引进没有学术价值和文学价值的平庸之作,引进多少平庸作品,就会有多少优秀的作品无法问世。翻译家许钧教授说得不无道理,也许目前的翻译力量不允许我们出版太多的法国图书,如果超出了一定的数量,就必然会有一批不合格的译者制造出一批不合格的产品。当然,有关各方包括出版界都由培养年轻翻译的义务和责任,但在培养的同时,更应加强翻译质量的监督、批评和奖励。翻译批评历来阻力重重,尤其是法语翻译的圈子本来就小,彼此都比较熟悉,而且,在目前这种形势下,能从事翻译这种强劳动、低报酬工作已让人感动,所以许多时候大家都照顾面子,但现在已到了不得不拉下脸来的时候了。奖励,相对于批评要容易得多,但至今没有一个机构和单位出面发起。笔者认为,设立基金,创办法语图书翻译奖(可分学术著作和文学作品两类),对提高翻译质量、鼓励优秀译者、宣传和促销法国图书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最后,我们还可以主动寻求与法国有关方面协助,包括法国驻华的使领馆和法国负责图书对外促销的机构Bureau international de lédition francaise。事实上,法国方面对与中国出版界的合作一直充满热情,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行动,如去年巴黎书展邀请了我国出版界的一些代表,如今年已拉开序幕的中法文化年;如明年巴黎书展将以中国为主宾国等。我们可以通过他们获取更多的图书信息,联系更多的同行,加大图书的选题范围。法国的百科丛书、艺术类图书、少儿读物和连环画都深具潜力,最近,云南教育出版社的“人与自然”丛书出版了不少法国引进的图文书,其中《我的野生动物朋友》销售了近20万册,这无疑使我们看到了希望。我想,中法两个文化大国只要携起手来,共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图书出版方面的合作取得双赢局面并不是不可能。

摘自:《中国图书商报》2003-09-12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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