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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民族出版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张志(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7-04-04 17:03:42  来源:《大学出版》2007年第1期(总第53期) 
 
 民族出版是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它在宣传党的理论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护和发展多样性的民族文化和民间文化,促进各少数民族文化的积累、传承和发展,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民族出版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和改善,在文化体制改革大潮的冲击下,民族出版业存在的这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并严重制约着民族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该如何面对并解决这些问题,则成为促进民族出版业发展的首要问题。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1. 投资主体单一
 长期以来,民族出版业一直依靠国家财政拨款。但由于近年来图书出版的稿费、材料费、印刷费、市场开发及销售费、储运费逐年上涨,而从“八五”开始,尤其是“九五”以来国家对民族出版单位的民族图书补贴一直没有增加,加之国家财政拨包括民族出版社人员工资这一款项,出版单位还要负担离退休人员的所有工资和待遇,使得民族出版业的运作资金严重短缺。尽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文化政策高度重视对民族出版业的扶持,但在具体落实时却往往是困难重重,其原因是许多民族地方政府对民族出版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属性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存在“可以用汉文图书养民文图书”的错误观念。投资主体单一导致民族出版单位运营资金短缺也成为民族图书品种逐年萎缩,图书质量下降,销售渠道不畅,进而不能满足读者现实需要的主要原因。
 2. 市场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民族出版是依赖政府补贴维持的,许多民族出版单位还行驶在计划经济的轨道上,长期形成的“等、靠、要”的惰性思维和过度依赖政府扶持的思想仍根深蒂固,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许多民族出版工作者市场意识淡薄,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所生产出的文化产品也很难符合市场的需要。
 当代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与创新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公共事业社会化与事业型市场的发展,而市场化运营与社会化发展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虽然民族出版业具有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属性,但也要使人、财、物、无形资产等要素按市场规则自由流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民族出版业的价值,才会使民族出版业步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3. 管理方式落后
 目前,许多民族出版机构的管理方式仍然是静态的,具体表现为:
 (1)民族出版活动的非经济化?摇虽然在民族出版事业中我们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与经济效益并不是完全绝缘的,民族出版也需要市场化运营。长期形成的计划经济意识导致民族出版活动的开展缺乏与经济之间的联系,不能促进民族出版部门的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发展,从而既影响了民族出版部门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民族出版业本身的发展。
 (2)民族出版机构的行政化?摇现在仍有许多政府部门包办并直接控制民族出版部门的管理情况,导致这些民族出版部门带有浓重的“官办”色彩,其所出图书种类不是依靠市场而是依赖政府主管部门的权威。
 (3)民族出版资源配置非社会化?摇我国民族出版业的资源配置存在非社会化问题,即我国民族出版业资源配置缺乏明确的目标,各出版单位之间不通有无,不相沟通,相互分割,相互封闭,互不开放,导致一方面大量选题重复,另一方面许多真正读者需要的图书却无人出,从而造成民族出版资源的大量浪费。
 (4)民族出版业运行机制非效率化?摇我国民族出版业运行机制存在非效率化问题,民族出版单位内部缺乏利益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约束机制、风险机制等,导致出好书坏书一个样,赚钱赔钱一个样,人浮于事,资源利用率低,不计成本,不讲效益,民族出版单位处于无效率运行状态。

 二、如何深化民族出版业的文化体制改革
 1. 发动社会力量,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支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下,深化民族出版业改革要聚集社会力量,使投资主体多元化。这里所指的社会力量既指国家的、社会上的集体和个人的财力和物力,也包括吸收的海外资金。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就可以使民族出版业发展的资本形态从国有资本形态转化为社会集团资本形态或融合资本形态,从而逐渐使国家纵向拨款转变为社会横向注资。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既重申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加大国家投入”的原则,也提出了“改进对公共文化单位的扶持方式”。在我国目前社会力量还不很完善的情况下,国家财政拨款仍然是民族出版业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纲要》重申了“加大国家投入”,因为只有加大国家投入并使之落实到位,民族出版单位才能注入大量资金,丰富民文图书品种,提高民文图书质量,搞活销售渠道,满足读者需求,才能更好地、更广泛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广大边疆地区农牧民服务。《纲要》在重申“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也强调了“改进对公共文化单位的扶持方式”,这意味着国家虽然还要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拨款数量,但已不是一味地在资金上的灌输,同时还要积极引导文化事业走社会化的道路。对民族出版业,除了加大国家投入,使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举措主要有:
 (1)建立民族出版基金?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民委在20世纪90年代联合发起了建立民族出版基金的倡议,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共募集资金一千余万元,建立了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图书出版基金。目前,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图书出版基金资助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资助金额将有较大增长。民族出版基金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出版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民族地区出版社的热烈欢迎。
 此外,还应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建立民族出版专项基金,如可以建立民族地区农牧业出版基金、民族史出版基金等,以加强民族地区农牧业、民族史等方面知识和技术的传播和普及,满足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的实际需要,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质量。
 (2)推进民族出版社与发达地区出版社之间的协作?摇发达地区出版业与民族出版业相比,具有作者资源、出版市场、出版技术、出版人才等多方面的明显优势,导致二者在经济效益、社会影响、员工待遇等方面逐渐显示出巨大的差距。但同时,民族出版业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如政策优势、丰富的民族出版资源等。发达地区出版业与民族出版业的互补性决定了二者既具有合作的必要性,也存在合作的可能性。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1997年开始组织发达地区出版社与西藏人民出版社的协作出版,共同开发民族地区丰富的出版资源。由发达地区出版社出资、西藏人民出版社提供出版资源,风险由发达地区出版社独家承担,利益双方共享。目前已协作出版35种图书,多种图书获奖。这种合作方式获得了出版社的普遍欢迎,探索出一条扶持民族出版的新思路。近年总署又把这种方式扩大到新疆和内蒙古。从今年开始,总署将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把这种协作方式向民族地区出版社全面推广,进一步规范协作出版的有关行为和方式,在把好内容质量关的同时,把发达地区的出版资金优势、人才优势和民族地区的出版资源优势结合起来,走共同发展之路。
 (3)积极申请国家工程?摇根据中央精神,总署提出积极扶持新疆新闻出版事业的东风工程,构建以维护稳定为基本出发点的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发行事业和新闻出版监管体系。东风工程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每年出版一定数量规模的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全部免费发放到全疆的每个乡镇和村庄。
 (4)加强国际合作?摇如今,几乎在世界上所有的大型图书馆和研究机构,都能找到中国的民族出版物。每年,我国都有大量的民族出版物经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推介到世界各国。据统计,2005年,我国出口的与少数民族有关的出版物达40万码洋,而其中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图书占三分之一强。近年来,藏学、蒙古学、西域文化、民族医学等成为国际上热门的研究领域,对中国民族图书感兴趣的外国研究机构和研究者越来越多,加之在外国也有一些使用我国少数民族文字的读者群体,如蒙古国、前苏联的一些加盟共和国、印度、尼泊尔等,使得我国的民族出版物在国外也占有一定的市场,这也为我国民族出版加强国际合作提供了可能。目前已有多家国际知名出版社表示希望引进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题材图书的版权。
 和逐年增加的中国对外贸易“出超”相比,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则是严重的“入超”。据统计,2004年中国出口了700多万册(份)书报,只占国内当年书报刊出版总量的0.016%。同年,中国向美国输出了14种版权,而从美国引进版权达4068种,进出比为290:1。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称这种怪现象为“文化赤字”。而在缓解我国的文化赤字方面,民族出版业与汉文出版业相比无疑具有一定的优势,也将在引进外资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
 2. 引入市场机制,发展民族出版中介组织
 虽然民族出版业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但要实现其社会化发展则必须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使民族出版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民族出版业所提供的一部分信息产品、文化产品和服务也可以实现商品化,所以国家对民族出版业不必完全包办。政府在对民族出版业的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民族出版业的运行,可以通过购买某些重要报刊的固定版面来传达政令和发布新闻,而不必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民族出版业完全由国家包办,其出版活动完全按国家计划进行,民族出版机构及其人员只管出版不管销售,不必直接面向市场。事实上,在旧体制下,可以将国家视为民族出版物的订货人,把政府视为其市场中介组织。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既不可能包办民族出版业,也不可能包销一切民族出版物,而政府除了作为公共订货的采购人之外,也不应继续充当民族出版市场中介人的角色。而民族出版市场中介组织缺位,势必会阻碍民族出版业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与现代文化大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民族出版业不可能仅凭赤手空拳去闯荡江湖,必须借助各类现代文化中介人来进行对民族出版的投资、研究、开发、设计、包装、生产、销售等等。因此,没有中介组织的相应发展,便无法使现有民族出版业顺利走向市场。
 3. 整合民族出版资源
 目前,我国现有中央、地方两级民族出版机构,重复设置机构的重叠现象严重,它们在同一市场竞争,难免出现选题重复、资源浪费现象。如内蒙古、北京、辽宁、新疆等地的一些民族出版社均出版蒙古文图书,它们所出的蒙古史方面的图书却存在许多选题重复的现象,如《蒙古秘史》等书即有民族出版社、辽宁民族出版社和内蒙古多家出版社等多种不同版本,这不仅造成了人、财、物上的大量浪费,而且其质量良莠不齐,给读者在选择上造成一定困难,同时也导致了部分图书库存积压。因此,民族出版单位应进行选题资源整合,明晰权限,及时沟通,这样才能避免出版资源的浪费,优化出版资源的配置,更好地为广大民族读者服务。
 4. 加强民族出版法制建设
 文化产业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行业,而民族出版业又是其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组成部分,因此,在深化民族出版业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民族出版业的法制建设显得格外重要。加强民族出版业的法制建设,就是要加强民族出版业的立法工作,明确规范民族出版投资者、运营者、中介人、消费者、监督管理者及社会各方面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实行依法治理,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民族出版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大学出版》2007年第1期(总第53期)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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