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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软实力与文化硬实力 - 出版论坛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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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软实力与文化硬实力
聂震宁(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2008-09-05 14:59:01 来源:《大学出版》2008年第4期(总第60期)
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文化的作用,文化对于一个国家以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军事实力构成的硬实力所具有的制约作用,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有了越来越明显的表现。我国已经把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来。马克思有一句不朽的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充分认识到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及其意义之后,问题就在于我们怎样才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强化国家文化硬实力。我在接受《中国报道》杂志记者采访时说过:“要让软实力变硬。软实力不能太软。软实力需要通过必要的经济运作、必要的产业发展、必要的市场经济、必要的国际竞争,来形成自己的效应,这就是吸引力和影响力。”文化硬实力这个概念是我的创作。所谓文化硬实力,即指一个国家生产经营传播文化产品和信息产品的产业能力。在全球市场里,文化、信息传播的载体主要是文化产品和信息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经营、传播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文化吸引力和影响力。
文化软实力的提高有赖于文化硬实力加强。以出版产业为例。多出好书确实是出版业的终极目标。但是,如果把出版社的任务只归结为“多出好书”,则失之于简单。出版社必须把多出好书的追求落实到两个效益的实现上。人们习惯于把出版产业“内容产业”的性质重点放在“内容”上,这也是失之于偏颇的。“产业”与“文化”都是出版产业的主要属性,二者缺一不可。出版产业必须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事实上,在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在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健康的市场环境里,经济效益越突出,越有利于实现出版物的社会效益。我们说,出版产业获得经济效益的能力,就是一种文化硬实力。詹姆斯·彼得拉斯在《二十世纪末的文化帝国主义》中开篇就说:“美国的文化产业有两个目标:一个是经济的,一个是政治的。经济上是要为其文化商品攫取市场,政治上则是要通过改造大众意识来建立霸权。”显然,美国的文化软实力外现为意识形态的隐性扩张,其基础则是文化产业的雄厚经济实力与高超管理水平,后者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化硬实力。文化硬实力通过占领文化市场,在获取经济收益的同时,扩大文化影响力,达到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目的。
国家文化硬实力主要由市场主体、创新主体、资源主体、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等要素构建而成。市场主体应当是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应当是创新型人才队伍和创新性技术的统一。资源主体是指用于文化生产的民族、地域、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等题材和素材。产业体系是指构成国家文化产业的大中小企业及其在国内外的合理布局。市场体系则指建立了合理的交易标准并得到严格管理的市场环境。政策体系应当是国家关于文化产业科学、规范、有效的政策架构。管理体系指的就是在依法治国的要求下现代型政府的依法管理。所谓现代型政府,就是以服务社会、服务市场为主要任务,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该管的一定要管,而且要管到位,不该管的,一定不要管,退也要退到位”。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改革和发展,国家文化硬实力才可能得到不断增强。
强化国家文化硬实力,既需要文化产业的经营与扩张,也需要政府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近一个时期来,业内已经比较深入地讨论了文化产业的经营与扩张问题,今天我希望讨论一下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如何发挥作用这一问题。这是强化文化硬实力的重要问题。
我们先来看一些国家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做法。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不失时机地全力向外进行文化产品大倾销。十几年的光景,随着国际间文化产业壁垒的逐步瓦解,美国文化产业异军突起,稳稳登上全球霸主地位。在很多国家坚持片面强调电影的意识形态意义和主体文化价值的时候,美国影业已经以其好莱坞经营模式和叙事模式占据了市场的85%份额,给美国每年带去近180亿美元的收益。所谓好莱坞叙事模式,人们已经说得不少,这里不去讨论了,简单说来是观众接受至上的叙事态度,是娱乐为主、寓教于乐的主题追求,也就是“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的艺术风格。至于好莱坞经营模式,却值得很好地研究。好莱坞是著名的美国品牌,但其品种其实并不纯粹,它是许多独立制片公司的集合体,是众多制片人的趣味比较一致的追求,其中最具实力的哥伦比亚三星的老板是日本的索尼公司,大名鼎鼎的福克斯被澳大利亚的新闻集团控股。好莱坞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不仅包容了各种机构各种艺术家的创作,也容下了这些外国资本。然而好莱坞依然是美国的好莱坞,为什么呢?似乎大家都说不清楚,我也觉得奇特。有一种观点认为是美国的文化产业战略思维和价值观的顽强表现在发挥核心作用,我以为,也许更多的是文化市场经济规律在发挥根本作用。有一种对好莱坞经营模式的通俗解释是:不管你是谁,你到了我这儿,一切都会变成我的;不管你是谁,我到了你那儿,一切依然还是我的。事实确实如此,原因尚需研究。我国近十年来,通过影视业的制播分离改革,大量民营资本进入影视生产,许多具有国际影响的中国大片其资本结构十分多元,取得了比较良好的票房效益,而这些走的正是市场运作之道。
美国没有类似文化部这样的国家机构,有人因此以为美国政府对待文化产业是“放任自流”、“无为而治”。其实,从美国政府部门动辄为本国文化产品输出权利打国际官司,就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在全力以赴保护和发展自己国家的文化产业。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美国政府一是给政策(如税收、奖励等);二是给钱。美国成立了“国家艺术拨款委员会”和“国家博物馆图书馆委员会”等,直接由联邦政府划拨补助性经费。同时,联邦政府运用一切可行手段,鞭策地方政府出资扶持文化产业;还鼓励民间各类基金会向文化产业投资。目前,文化产业资金注入的大致构成是:联邦政府15%、地方政府35%,其余50%左右是民间资本。有多大的投入,才可能有多大的产出,美国文化产业占到GDP的25%,与其政策投入和资金投入有着最重要的关系。
再来看看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
1995年,日本政府确定了“文化立国”战略,后来又颁布实施《振兴文化艺术基本法》和《有关振兴文化艺术的基本方针》,推出了《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强调文化产业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满足国民文化生活,并肩负着让其他国家了解日本文化之重任,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每个国民均有义务积极参与、给予扶持。日本政府直接组建和参与、支持设立各种文化产业基金组织,疏通并且拓宽资金流入文化产业渠道。
在文化发展战略上,日本是做了一番精心规划的。美国迪斯尼上世纪80年代在东京安营,90年代在香港扎寨,日本文化产业趁势而上,强力启动动漫产业。先是用自己创造的“口袋妖怪”、“皮卡丘”、“Kitty猫”等围攻“米老鼠”,然后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日本大举进攻美国市场,仅2003年销往美国的动画片及相关产品的总收入就达到44亿美元,是日本出口美国钢铁收入的4倍。与此同时,日本动漫开始席卷世界。动漫出口利润一举超过其汽车和钢铁工业,其经济效益占据了GDP的18%,成为日本经济的支撑产业之一。
1997年,在亚洲金融风暴的袭击下,为了摆脱困境、重振经济,韩国政府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正式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将其作为“21世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中力量加以扶持。围绕这一基本战略,韩国政府按照“明确重点、集中培育、系统实施”的原则,采取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扶持政策。
首先是加强管理组织建设。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韩国就在文化观光部内首次设立了“文化产业局”,2000年又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委员会由文化观光部长官担任委员长,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文化产业基金运营计划,并负责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文化观光、信息通信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各自下属各种中心,分别负责政策规划、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以及产业技术开发。在卡通画形象文化方面也分别成立了负责创作和市场开发的专业领导协会。2000年至2001年,又先后组建了“工艺文化振兴院”、“文化产业振兴院”等机构。2002年7月,文化观光部将下属文化产业振兴院、广播影像振兴院、电影振兴委员会、游戏产业开发院等5个部门进行整合,组建“文化产业支援机构协议会”,实行信息共享,加强协作。
同时,韩国政府加强了文化产业的法规建设。1999年2月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界定了文化产业的范畴,对政府扶持文化产业做出具体规定。依据该法,韩国政府1999年至2001年先后制定和实施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展望》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适时采取有效的保护和促进的对策。
资金供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血脉”。韩国政府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贯彻“选择与集中”的原则,对选定的重点扶持对象,从创业到研发、创作、制作和营销、流通的每个阶段,都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在国家财政全面吃紧的情况下,文化事业预算反而逐年增加:1998年占国家财政预算0.62%,2000年首次突破1%,2001年大幅提高为9.1%。文化事业预算金额2003年猛增为1.17万亿韩元,比1999年增长140%多。同期,文化产业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重由3.5%增长为17.9%,文化产业预算额由168亿韩元增至1878亿韩元,为文化产业振兴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撑。同时,还根据《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设立文化产业、文艺、电影、出版、广播及信息通信化等系列专项基金,集中扶持相关产业。1999年基金设立当年总额仅为549亿韩元,到2002年增至2329亿韩元。此外,韩国还动员民间资本,建立官民共同投融资体制,解决文化产业资金的需求。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的两年里,先后组建17个“投资组合”,融资总额达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韩元,民资1723亿韩元。在此基础上,资金运作日臻成熟,成功率大幅提高,年融资达1000亿韩元以上,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就落到了实处。
文化产业对人才的依赖性最大。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是创意,培养创造性人才是重中之重。自2000年至2005年韩国政府投资2000多亿韩元,集中培养急需的文化产业“复合型”高级人才。在院校培养方面,在强化已有院校相关科系人才培养的同时,新建了首尔游戏学院、全州和清州文化产业大学、大邱文化开发中心及网络信息学院、传统文化学院等一批新的院校。大学开设的文化产业相关专业达80余种,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除院校正规培养外,文化产业开发中心还接受委托,采取产、学、研联合办学方式,培养特殊专业的高级人才。
在机构、政策、法规、资金、人才等“硬”条件基本具备之后,自上世纪90年代起,韩国文化产业进入迅速发展时期。以动漫业为例。韩国动漫业年均增长率超过10%。2002年动画片出口额达8387万美元,是当年电影出口的56倍。2003年,动画产业产值增至4050亿韩元,同期动画片销售额由上一年的2149亿韩元增至2699亿韩元。韩国现已成为继美、日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动画片制作和出口国,世界动画片80%的背景画出自韩国。在中国,动漫业、影视界“韩”流汹涌,韩国文化给人们许多真切的感受,这就是通过强化文化硬实力,达到提高文化软实力的典型案例。
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就必须强化国家文化硬实力;而要强化文化硬实力,就必须发展文化产业。这就是我国包括出版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必须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打造新型市场主体,调整产业结构,壮大产业实力的主要理由。同时,需要政府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
发展文化产业,既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是国家实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应有必要的全面规划和调控,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家发展文化的意志。只有国家意志、人民需求与文化价值、市场规律协调统一起来,国家的文化硬实力才可能得以强化。在上述几个国家的经验里,我们都能指认出政府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乃至不可或缺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设立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颁布政策、制定法规、擘画战略、筹措资金、管理市场等,都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掌管、操作。我国开展文化体制改革以来,许多成功的经验也都在表明政府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的必要性。例如在法兰克福国际图书博览会上,2004年以来,我国出版业参展机构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版权贸易的逆差明显缩小,一系列出彩的表现令国际出版界广大同行感到吃惊,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产业组织的市场化运作,是两条根本性原因。这两条根本性原因,也就是构成文化硬实力的重要内容。
关于发展文化产业,有一种看法,认为应当把一切交给市场,由市场来调节,在市场上实现利益,产业组织是市场的主体,而政府应当选择退出市场。一般来说,这是不错的,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但是,凡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政府岂有袖手旁观之理。作为发展文化的产业,内要服务人民,提高国民素质,外要影响世界,增强我中华民族的吸引力、感召力,这些目的并不全都是产业组织的经济需要,不完全体现在经济效益上,一般产业组织不大可能自觉去追求,这样,就特别需要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的主要代表———政府进行必要的调控。那种单纯依靠“万能”的市场实现文化发展的想法,并不符合实际,也就不利于提高壮大文化产业,最终也将难以达到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目的。
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任务,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才明确提出来的,时间并不长。显然,无论国际还是国内,我国文化产业只是一个后发产业,身处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环境,要想实现快速发展,没有国家相对特殊的政策和手段几乎是不可能的。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文化目的性。倘若把文化产业和经济领域的一般产业同样对待,政策上没有优惠,资金上没有支持,法规上没有保护,人才上没有爱护,评价上没有引导,任其自生自灭,那么,也就真的可能自生自灭了。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政府宏观调控,完全交给市场利益调控,企业就完全可能什么赚钱就去经营什么,而文化产业的经营很可能会唱“空城计”。这是需要特别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的。
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是国家的需要,强化国家文化硬实力则是为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因而也是国家的需要,而不仅仅是文化产业自身的需要。政府和产业在强化国家文化硬实力上各有责任,应当各自作出应有的贡献。这也就是我们讨论强化国家文化硬实力的主要原因。
来源:《大学出版》2008年第4期(总第60期)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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