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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构成及其计算办法 - 经营管理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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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构成及其计算办法
郝丽平(北京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
2009-06-12 16:47:56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9-6-9 
 
 老人——单位转制前,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手续,按事业单位计发办法按月领取退休费的人员。老人的计发办法不再改变,其事业单位退休费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项目的,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转制单位按照原有资金渠道继续发放。老人自所在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执行统筹范围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如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与事业单位调整标准存在差距时,由转制单位按照原劳社部发[2001]5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新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183号令和京劳社养发[2007]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基本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照3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个人账户补贴额参与本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
 中人——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单位转制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183号令和京劳社养发[2007]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基本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按照3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个人账户补贴额参与本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将本人自参加工作起截至1992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带入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公式中,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带入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公式中。
 (摘自北京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郝丽平2009年6月4日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第一期改革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9-6-9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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